皕观真人:夫子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仿铸不能算造假……是高科技!……收藏家的情怀,能算造假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开元宇宙”,什么“NFT是数字世界中的收藏品”之类,引得众人都肃然起敬:园地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一众南阳商贩目瞪口呆,面面相觑,想不到这世上还真有高手能站着把钱给挣了,还净是高科技,一点都不寒碜。
忽忆及老友楚侯,此君动手能力极强,某日突发奇想,手...
鼓掌~ 仿写得很生动有趣。只是有一点,孔乙己可悲可笑在于保守固执,沉溺于旧事物不思进取。面对NFT数字收藏这种新事物,那抱着陈旧思维方式不放的“孔乙己”应该是谁呢?有人还沉溺于茴的四种写法时候,NFT数藏的总市值已经突破几百亿美元了。历史上从来不乏剪电线、扒铁路、捣毁机器的妄人,他们的“努力”挡住社会进步、技术革新了吗? 徒增笑耳。
在您口中,仿佛站着挣钱挺大逆不道的,确实,在存量市场里面卷,可能是习惯了跪着,甚至趴着挣点饼干渣。而NFT属于新增的市场,并没有跟传统市场一起卷(有些人的反应,好像我动了他们的奶酪?有人敢站出来,说他在“视金一铢”里面有利益吗?配吗?)哪怕伸着懒腰赚钱,却又如何?假设我像某些人污蔑的那样惟利是图,正确的做法不是费力做一批NFT,而是单独做一枚,包装+忽悠当真品卖(看清楚!这才叫买假呢),全品的视金一铢,赚上百万很轻松吧?做NFT,全算上才几个钱?那些叫嚷卖假钱、卖假钱的,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逻辑都欠费很久了。
再展开说说某些人忧心忡忡,夜不能寐的“利用我的制品卖假”,首先“责任自负原则”这是法律基本原则,即便杀人犯70%都穿了运动鞋,可鞋厂无需担责。其次成熟的技术及其组合发展到今天,即便我不去做,但技术就在那里,该出现的必将出现,不是某些人把头扎到沙子里,或者向我泼脏水,就能阻止得了的。正确的方式是:拥抱技术变化,用技术手段,弥补传统眼学鉴定的不足,让魔高一尺,但道高一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