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都把宝应元年宝应改名的来历写为“得定国宝十三枚”“获定国宝更名”:
《旧唐书》:宝应 汉平安县,属广陵国。武德四年,置仓州,领安宜一县。七年,州废,县属楚州。肃宗上元三年建巳月,于此县得定国宝十三枚,因改元宝应,仍改安宜为宝应。
《新唐书》:宝应,望。本安宜。武德四年以县置仓州,七年州废,来属。上元三年以获定国宝更名。
由此看来,楚州寺尼真如,进献的十三件宝物,对当时的唐王朝来说,确实意义非凡。要知道一年后,史朝义就被斩首,安史之乱就被平息了。因此,新旧唐书均把这些宝物称为“定国宝”,意味“定国之宝”。这些祥瑞之宝,对于深受安史之乱祸害的大唐王朝来说,无疑是续命之灵丹。因此,不仅改年号为“宝应”而且还赐县名“宝应”,而宝应县由此而成为“望”县。以上均为史书所记载宝应祥瑞之由来。因此,如此祥瑞之事,铸造“宝应通宝”以记之也是有可能的。况且本来就在宝应元年时已经使用乾元钱好些年了,却在《旧唐书》中又写道“宝应元年四月,改行乾元钱。。。寻又改行乾元大小钱。。。”这里的明确说明了宝应元年,有过币制的改革,至于有没有铸“宝应通宝”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