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洛阳考古集成》,主要是洛阳周王城一带考古发掘报告汇编,其中有些可以明确断代到战国中期的墓葬中尚有天然贝和骨贝的出现(如洛阳唐宫西路战国中期墓)。“没有出土记录以及文献表明贝币一直沿用到战国”的说法值得推敲。
诚然,在很多墓葬中,成串的贝是以项链的形式悬挂在墓主颈部的,这表明了贝作为装饰品的重要作用。贝作为当时人们普遍喜爱的装饰品的功能,很可能就是它能够成为“一般等价物”的前提。正如黄金可以做项链、耳环、戒指,并不影响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功能一样。贝币串成的项链,可以作为墓主人身份和财富的象征。而且,在大多数墓葬中,贝并不是出现在墓主颈部的,而是或成串、或零星散落在其它位置。
有一种说法——“齐刀不殉”,也就是齐大刀基本上清一色出现于窖藏中,绝少有用于陪葬的。下面是网上找来的一段资料:
“也有人提出齐国刀币‘多为窖藏出土,且出土时多摆放整齐,有的用麻绳捆扎,多数出土时成色较新,是未经流通过的新币’(1991年《中国钱币》杂志),墓葬几乎没有出土,唯两次墓葬出土齐刀还皆为汉墓,齐人墓葬出土的基本上都是贝币”。
这可能是为何齐刀不曾与贝币同出的原因——齐人认为用刀随葬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