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母相权,最早即在于《国语· 周语》。周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524 年)天大旱,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谏 日:“不可。古者天降灾庆,于是乎量资币, 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 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 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 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 失其资,能无匾乎?民若匾,王用将有所乏, 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 也。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演污也 ……夺之资以益其灾,是去其藏而翁其人也。” 景王不听,于是铸大钱。后人将单旗这番子权母、母权子的议论称为“子母相权论”。
单旗 这番话的意思是:古时候天灾降临,先王便造出货币以贩济百姓。如果百姓感到钱轻、钱小,不便使用,就铸造重钱、大钱,重钱、大钱对轻钱、小钱按一定比价并行流通,重钱、大钱为“母”,轻钱、小钱为“子”,这就叫“母权子而行”。如果百姓感到钱重了,大了,使用不便,就铸造轻钱、小钱,也不废除重 钱、大钱,轻钱、小钱对重钱、大钱按一定比价并行流通,这就叫“子权母而行。”如此,大钱、小钱都能顺利流通,利于百姓使用。如若废小铸大,废轻铸重,那就使百姓丧失其手中用以代表其资财的货币,他们就会破产,进而使国家的财政也更加枯竭。因此,这是丧失民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