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有如下疑问
*4-1(崇宁元年)户部尚书吴居厚言:"江、池、饶、建钱额不敷,议减铜增铅、锡,岁可省铜三十余万斤,计增铸钱十五万九千余缗。所铸光明坚韧,与见行钱不异。"诏可。然课犹不登。(《宋史》卷180,《食货志》)
关于崇宁元年这段改料例的记载,应该是岁可省铜五十余万斤
之后的记载也应证了新料例带来五十万省铜的记载:
九朝编年备要记载,三年春,以陕西所铸当十钱便于行使,遂诏江淮荆浙路诸监,以每年所铸小平钱一百三十三万四百贯文料例,并崇宁元年朝旨减退到铜五十万斤,依陕西样制改铸当十大钱,前铸当五钱指挥遂寝。寻命韶州永丰监以岁铸当二钱二十万缗,改铸当十钱十六万缗.....
下面计算一下 崇宁三年陕西料例是折十贯用铜8斤,折十钱熟重二十斤,折二钱熟重15斤12两,按比例算一下
也就是说折二用铜6.3斤,新小平料例是贯用3.15斤铜。那么30万斤铜只能铸不到10万小平,记载中15.9万缗小平则需要50.085万斤铜,这个更接近50万斤减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