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十大钱监相关问题
关于东南十大钱监铜钱版式的问题,我和zwart兄的理解差异非常大,江南钱监铸铜钱,换年不换面文版式这点,在北宋早期的宋元,太平,淳化,至道,咸平,景德,应该存在这种现象,但到了北宋中后期,是肯定不可能的,就连南宋只剩饶州一监每年象征性地生产点铜钱时,都是每年换个面文,更不论徽宗时期了。(具体的版别钱监系正在排列中,以后另发帖介绍)
关于东南十大钱监在徽宗时期的脉络如下,
在崇宁至大观年间是:
饶、池、江、建、舒、睦、衡、鄂、韶、梧。
随着大观四年夹锡钱罢铸废监院,受此影响的是:
舒、鄂、衡肯定罢废了,因为政和年间,提到复以上三监作为铸夹锡钱的监院,在政和六年五月第三次罢铸夹锡钱监院后彻底消失,此后不见于记载。
大观四年新设虔州铸钱院,由鄂州宝泉监迁来。
梧州情况如何?不知,从大观四年以后就再无记载。
睦州情况如何?不知,宣和年间方腊战乱应有受影响。宣和七年兴复的东南旧监应有它。
饶、池、江三州,宣和年间有记载提及。
宣和七年,徽宗计划恢复东南残存旧监,但未见具体实施记载提及。因此建、韶两州钱监的情况,还须找资料验证。
南宋初,明确提及残存的北宋旧有钱监是:
饶、池、江、建、虔、睦、韶
关于东南钱监加铸夹锡铁钱的情况:
大观元年,{蔡}京复相,遂降钱式与锡母于铸钱之路,铸钱院专用鼓铸,若产铜地始听兼铸小平钱。复命转运司及提刑司参领其事,衡州熙宁监、鄂州宝泉监、舒州同安监暨广南皆铸焉。《宋史》卷一八O《食货志-钱币》
这里明确提到的是衡、鄂、舒,广南未具体提监名,我看回帖,zwart兄对此的理解可能指广南恢复的广、惠、康、贺等监院,而我的理解是指韶、梧两个铜钱监。所以我认为大观元年衡、鄂、舒、韶、梧五个铜钱监参与铸夹锡钱。
{大观二年二月}戊辰,诏江东西、福建、两浙路许铸当二铁钱行使。《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
{大观二年},江南东西、福建、两浙许铸使铁钱。《宋史》卷一八O《食货志-钱币》
{大观三年}十二月戊戌,诏罢东南州军鼓铸夹锡当二钱。《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
{大观三年}十二月己亥,罢东南铸夹锡钱。《宋史》卷二O《徽宗纪》
{大观}三年,{蔡}京复罢政,诏以两浙铸夹锡钱扰民,凡东南所铸皆罢……《宋史》卷一八O《食货志-钱币》
由此,我认为饶、池、江、建、睦五监在(也许饶、池只有一监参与?可能性不大)大观二年至三年间参与铸夹锡铁钱。
政和年间的相关记载很少。
{政和}二年,蔡京复得政后,条奏广、贺、康、惠、衡、鄂、舒州昨铸夹锡钱皆精善,请复铸如故,广西、湖北、淮东如之。且命诸路以铜钱监复改铸夹锡,遂以政和钱颁式焉……未几,以夹锡钱不以何路所铸,并听通行。(《宋史》卷一八O《食货志-钱币》)
{政和六年四月}己丑,罢诸路提举铸夹锡钱官吏,百姓放归农。……己卯,淮南路罢行使夹锡钱,已而诏江南、荆湖、广东、京西、河北路皆如是。《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
从记载来看,没有东南铜钱监直接参与铸造夹锡铁钱的证据。但是,在整理政和铜钱版式时,却发现一个奇怪的规律,很多属于东南钱监系,甚至陕西铜钱监系的小平铜钱版式,出现各类1~2对版,一对多见,一对罕见;或者各类2~3对或者3对半的版式。当二钱是政和六年五月废夹锡以后才恢复铸造,到政和八年改元,因此出现各类2~3对或者3对半的版式比较好理解,但小平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能说明中间有断档。个人认为,这里是不能用“多年铸一个版”来解释得通的。因此“命诸路以铜钱监复改铸夹锡”这条政策应该得到严格执行,这也就是我认为政和年间,铜钱监改铸夹锡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