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细瞅瞅,我只是说在假设条件下的嫌疑而已。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整个环节涉及的人都有嫌疑吧,不对?那就始发地查询啊,查到中间丢了重量应先赔偿再说其他的,如果最后一环那肯定要查查 了啊,三万多可不是小数目,不是缺不缺钱的事。
《这里的邮局投递班我常年打交道都很熟悉,都是本地知根底的青壮年人,这么久我还真没听说过有监守自盗的劣迹,他们报酬微薄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纯粹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这段话可以做证据吗?老兄也是情急了,对不利说法的盲目排斥。你们是当局者的想法,我们是旁观者客观的看法而已。相信查询已经开始了吧! 只要是中间过程出差了,大家都很明白按园地的游戏规则是卖家的责任。互相体谅一下心情,希望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