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35楼冰河于2011-05-17 17:34发表的 回 120楼(西部响马) 的帖子 :
我真纳闷了,我可谁都不认识,只是客观的说说。东西又不会自己说话。【东西到邮局肯定要称重的吧,如果最后一次重量不符】,当然卖家得退款。如果最后一次重量还是正常,那就是买方邮局内鬼或者买家嫌疑了,这难道不对吗?你知道,并不代表事实的真相,法庭是讲证据的凭什么相信你的话呢?
带括号的这句鞭辟入理,早发帖这么理性认识就好了,但冰河兄在事情真相尚未明了之前就直接剑指买家甚至投递员是真凶实在不妥当。法庭肯定是要讲证据的,看冰河友在真相不明前就妄下论断万一事情结果出来了和你判断不符,那是不是已经有公然诽谤他人之嫌?买家卖家的确都不缺这点钱,但事情尽量早弄明白好些,邮政的全程称重记录要由始发地申请查询的,的确是麻烦,拖下去时间久了更麻烦,而且我刚查找图片看哪个包了,几乎看不到动过手脚的痕迹,若真是邮路上被盗,那也肯定是个极其高明的惯犯.这里的邮局投递班我常年打交道都很熟悉,都是本地知根底的青壮年人,这么久我还真没听说过有监守自盗的劣迹,他们报酬微薄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纯粹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在事情不明了之前妄下论断也实在太没水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