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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币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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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楼 发表于2008-12-25 17:13:16

    最新园地交流规章
    正式会员均可在信息区,个人专区和钱币店等相应区域发布信息(转出泉品),新加盟的泉友可以在普通会员泉品信息区先交流,信誉和资料初步确认后,可以加入正式会员。加入正式会员可以参考:http://www.chcoin.com/jrhy/jrhy.html

    在信息区,个人专区和钱币店回帖购入泉品,注册时应在签名处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正式会员除外),凡不提供资料者,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删除其发布的信息。任何会员在买卖交流时,不应重复注册。管理员将定期确认注册资料的真实性,不符要求者,将会被删除。

    1 信息区,个人专区和钱币店只作为泉友互相交流古钱币和杂件,正式会员每天在信息单个区的发帖量最好在五个左右,普通会员为三个左右,不得用其他网站的链接地址作变相的广告方式,不得在信息区,个人专区和钱币店以外的区发布买卖信息,如果发现不做通知即删除,出现纠分,原则上不予调解,大量发帖者,可能锁定发帖权限。

    2 所有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物品应为真品,如果发现有意发布伪品的,将不做通知即刻删除。

    3 信息必须标明数量、价格(特殊情况,如泉品难以定性等因素除外)、联系方法等,必须有该交流物品的清晰图片和相关数据(直径、厚度)如果有缺损、穿洞、裂纹等也要说明。

    4 信息发布后,如果有人出价,经过双方跟帖确认即为成交,买方跟帖确认后有优先获得权,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确认,如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已确认需要的泉友如果无故放弃,将会影响其信誉度,并根据其态度是否停止交流权限。

    5 拍卖交流的应该标明起拍价、每次加价额、截止时间等条件,拍卖最后的终止时间,以发布信息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如:拍卖截止的时间为21:00,那么有效时间为21:00之前(含21:00),超过一秒均视为无效,同一时间跟的帖,价高者优先。拍卖方不得自己换注册名哄抬价格,如果通过IP地址发现有此情况,将根据其态度是否停止交流权限。

    6 成交后,邮费一般应该由出让钱币方承担,也可双方商议。提倡用保价和合适的包装邮寄,如果邮出方途中(既在正式签收前)丢失和损坏等问题,由邮出方承担。签收时应对包装是否完好进行检查,正式签收后(含非本人签收)由收到方承担。

    7 买方在收到物品1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可以退换:
    (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但卖方多次或有意造成这些问题,将会停止其交流权限。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10日,如通过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退换时间可延长到三个月,但买方应承担10%损失费(含邮递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退换,我们鼓励有能力的泉友这样做,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
    (3)由于买方无故要求退换者,卖方可以要求买方付15%的违约金和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
    (4)如果买方将物品擅自处理,并造成物品严重损伤者,卖方可以拒退,或要求付50%或者更多的损失费。
    (5)由于园地公司的拍卖已通过园地鉴定,且反馈甚好,故不受上述退换条列限制,信息区,个人专区和钱币店所定的规则,如与此有不同,应以上述退换条列为准。

    8 不许为了使自己的信息跳到页首,采用非正常回帖,对那些故意用回帖等功能,使帖子提前的信息将采取删除的方法,多次扰乱者,将会调低信誉度,直至禁止发帖。

    9 由于安全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和纠分在规章下合理处理,且个人资料和信誉不能100%长期保证不变,所有交流兑现应尽量用安全支付,与普通会员交流必须用安全支付,不使用安全支付出现纠分和损失,责任在交流双方并按违规处理,原则上版主可以不予调解.。与店主和正式会员交流,不使用安全支付出现纠分和损失,责任在交流双方,尤其是信誉级别较低的,但版主可以适当调解。凡用安全支付,园地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由园地赔偿,查看:安全支付

    10 将对交流双方定期评定信誉状况,信誉级别分为:信誉好,信誉较好,无信誉记录,信誉不太好和信誉差,信誉评定均来自交流过程中泉友的反馈。对无意违章且能改正者,管理员将减轻处罚,对恶意违章者,且无意更正者,管理员将加重处罚。

    11 交流中产生了纠分,信息区可以要求相关专区版主出面协调,版主的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园地不再调解,双方均应服从。如果版主处理意见常有误,通过园地管理层讨论后,对版主作出相应处理。个人专区和钱币店产生了纠分直接由园地协调处理。我们提倡用友善言语处理纠分,凡言语恶烈,随意毁谤他人的纠分帖园地可以不予处理,并根据其态度,警告和锁定发帖权限。

    12 所有交流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非内地泉友只可以在这里出让钱币和杂件,不能跟帖竟价或购入。

    13 园地免费提供泉友交流平台,评议信誉程度和其它服务,但不负责因交流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本规章从2006年4月21日零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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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楼 发表于2008-12-25 17:18:56
    引用第69楼保定阿伟于2008-12-25 16:51发表的  :
    别的不想听 只想知道  既然签名栏的东西无效 为什么让其留着???  既然留着就是有效 因你管理员有修改或删除的权利 为什么留着双方确认为准 却又 责其无???!!效 本人指出问题而已 却遭你管理员如此恶意的推脱  请问何故??????????


    朋友 这个问题是你的最后一个问题了吗?
    管理员没有你所谓的"如此恶意的推脱 ",我们一直在说明问题也在试着解决问题!
    你现在问的问题我在前面已经回答了!我相信你能看的懂!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第一责任人定在卖家,而非买家!
    所以,你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什么,看你感慨那么多,所以网站有义务正面回答你的问题!我们不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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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楼 发表于2008-12-25 17:20:10

    古泉园地交易规则第4条已经很明确了,请zhang741021 泉友和保定阿伟泉友仔细阅读:4 信息发布后,如果有人出价,经过双方跟帖确认即为成交,买方跟帖确认后有优先获得权,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确认,如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已确认需要的泉友如果无故放弃,将会影响其信誉度,并根据其态度是否停止交流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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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楼 发表于2008-12-25 17:24:37
    引用第69楼保定阿伟于2008-12-25 16:51发表的  :
    别的不想听 只想知道  既然签名栏的东西无效 为什么让其留着???  既然留着就是有效 因你管理员有修改或删除的权利 为什么留着双方确认为准 却又 责其无???!!效 本人指出问题而已 却遭你管理员如此恶意的推脱  请问何故??????????[/quo
         这只是卖家主观的意愿!出发点是好的,关键是他不起作用!再说了起不起作用并不是卖家随意说了算的,它必须合法!很简单,阑尾对人体来说可以说是废物,那你把它割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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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楼 发表于2008-12-25 17:26:15

    我的本意并不是挑起事端,我只是觉得作为一名小律师,我可以帮大家了解一些法律常识,避免一些没必要的麻烦,看来事与愿违啊!
       算了,跟这种人没必要辩论了!怎么说他都有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疯狗乱咬人了,长眼的快闪吧!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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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楼 发表于2008-12-25 22:47:31

    YUNTONG小人  你还律师  现在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如果你承认你是疯狗拉出的屎 那我就承认我是疯狗 行吗 大律师 从教20多年的大律师 你还OVER  高学历啊 你OVER 几回了 也没看你彻底OVER啊 是男人吗你 说OVER半天也没OVER  真差劲啊 有能耐做点真事 如果中国都你这种小人律师我看要不要律师也是白搭!!!! [s:9]  [s:9]  [s:9]  [s:9]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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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楼 发表于2008-12-25 22:51:42

    管理员要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我非常欢迎 !!   问:签名栏以双方确认为准的字款 如不生效 为何留着!!!!!!!!!????????  管理员为什么不做删除处理???!!!!  还强词夺理 !!!  你管理员不删除 留着就是有效 我就照着办 !!!!!!!!

    离线 保定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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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楼 发表于2008-12-25 22:59:07

    管理员是在敷衍了事 本人要求就问题做直接回答 而不是看什么条款 我就问签名栏"以双方确认为准"既然不符规定为什么不做删除处理???!!!   别总说什么卖家写的 既然卖家写了 你不处理 那就是你认为生效 既然生效 就得照办 错了就改 没人看不起  知错不改 众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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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楼 发表于2008-12-26 00:50:25
    引用第77楼保定阿伟于2008-12-25 22:59发表的  :
    管理员是在敷衍了事 本人要求就问题做直接回答 而不是看什么条款 我就问签名栏"以双方确认为准"既然不符规定为什么不做删除处理???!!!   别总说什么卖家写的 既然卖家写了 你不处理 那就是你认为生效 既然生效 就得照办 错了就改 没人看不起  知错不改 众人唾弃


    这个问题我在之前已经多次说明,没想到你还是看不懂!??
    一,签名栏的内容是由泉友自己决定的,是大家的自由!我们原则上不干涉!也不能强行修改! 除非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和攻击性!但这紧紧是一种个人行为,是主观的!

    二,在古泉园地的交易 所要参考的规则已经制定并执行至今!
    你不能以某个泉友的签名档的内容作为你交易的参考!

    三,我们不可能以每个泉友的签名档的内容来执行,如果那样,此不是散乱不堪,我们只有制定一套目前可行的办法,那就是版规来执行!

    四,我再重申一次,签名档的内容是泉友的个人行为,我们原则上不干涉!
    但个人行为不能与大家利益冲突!

    五,只要是在古泉园地纸币版上产生的交易要遵循的目前是"纸币信息版交易规则"和"园地交流规章"
    其他都不可以!更何况是某个泉友的签名档!

    引用你的一句话"错了就改 没人看不起  知错不改 众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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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楼 发表于2008-12-26 01:22:52

    保定阿伟泉友:园地是个大家庭,任何人一旦参与,其的行为就要被园地的规章制度所约束.假如你认为园地目前的规则不能满足你的欲望,你可以到站务管理区向园地工作人员提出有效的建议!另外你认为我们处理本次交易的的结果不当,可以到站务管理区去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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