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难料,想我到我的第一个帖子竟然会是求助帖,这也许是太无奈吧。 我以前在一家钢铁企业工作,2008年在工作中左眼受伤失明,企业当时支付的医药费,事后个人结合企业情况,去市中医院做了伤残鉴定,医院给出的评估结果为伤残7级,企业根据这结果只给了我们2万左右的补偿款,也不知道这企业是怎样算出来的,不过绝对与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不符。后来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们厂也开始交养老保险,到今年7月份的时候,企业就因为经营不善,资金不到位就把我们受过伤的和一些上年龄的老同志一起辞退,称和厂里再没关系。 在此我想问一下: 1:企业把我们辞退是否再没关系 2: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企业要为我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企业却不按照法律标准办,我们该咋样去做。 3:再就是我们即已离厂,我们也不打算再交养老保险,我们是否能退保险,毕竟也交了几年了,钱也不算少了,不想把钱瞎里面。 请懂法律的朋友给指点一下,实在没办法了,您的专业话一句胜过我们罗哩罗嗦十句,大恩不言谢,容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