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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也好,这样双方的利益也显的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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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汉玉轩在2005-12-14 15:41:00的发言: 话越说越明,事情越辩越清!我与金元明电话确认是基本事实,所谓不知者不怪.公安办事也要讲究法律和基本事实.仲裁不能讲朋友感情,一定要实事求是. 现在看来,兰弟为了这个钱币上几楼说话心态己严重失真.我跟你本没什么,问题出在金元明上不了网!你就那么认为别人说的都是假的?失真的原因是信誉?还是利润在作怪? 我说的话够浅显明了,不知是您理解力的问题还是其他原因,还在这不着边际的扯些不相干的东西——“没人指摘您说违心话”这句话是我说的,难道在您英明的理解中反成了“我认为您说的是假话”?“但是您再保证也不能抹杀一个铁的事实:您没按园地规则进行操作(请不要再说“我是新人”,“不会打字”之类的理由”),这就足够了。”这句话我特意把字打这么大,还加了粗,小学生也明白,我想您做为大老板就算不会打字,看总看的懂吧?呵呵,说我心态失衡,我看应该是您——我一直在这摆事实讲道理,您呢?却一直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同时刻意回避着一个根本的原则性问题——一个铁的事实:在园地交流必须遵循园地的规则,而您没按园地规则进行操作——既便您所说的是120%的事实,所以是不被认可的——规则是规则,事实是事实;事实并不能替代规则!够明白了吧? 我完全是在按园地交流规则行事,尚被您说成心态己严重失真,失真的原因是信誉?还是利润在作怪?那您连最起码的交流规则都可无视还在强词夺理,那又算甚么呢?
以下是引用少泉在2005-12-14 16:00:00的发言:拍卖也好,这样双方的利益也显的不重要了..... 您是清钱高手,但这句话说的欠妥:利益要看是怎样的利益,正当的利益当然应该受到保护,不当的利益当然应该受到约束;站在旁观的角度,您可以看轻他人的利益,但设身处地,若是您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是否也会认为“显的不重要”?——昨晚拍卖中,您不时催促加快进行速度,唯恐拖的晚了错过心仪的泉品,可见您还是重视自身权益的——当然,这也是您完全享有的正当权益,所以,有时考虑问题,还望三思,将心比心才好~~~ 利益正当与否,自有标准衡量,此时此地,园地的标准就是她的公约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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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兰弟的意思再明白有不过了,只要此钱400元成交于你,那么全部都对了!是吗? 园地还要生存,还要发展,不是几个人凭朋友义气就可以.所有网友都在看,我电话确认在先,这一点你也己经承认.我是为了金老师以后还要在园地生存,(有人在规劝和恐吓他———哈!你(金兄)以后还要在园地混吗?)我怕有人整他,所以才提出拍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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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规劝和恐吓他———哈!你(金兄)以后还要在园地混吗?"" -------------竟有这等事????
以下是引用汉玉轩在2005-12-14 16:47:00的发言: 那兰弟的意思再明白有不过了,只要此钱400元成交于你,那么全部都对了!是吗? 园地还要生存,还要发展,不是几个人凭朋友义气就可以.所有网友都在看,我电话确认在先,这一点你也己经承认.我是为了金老师以后还要在园地生存,(有人在规劝和恐吓他———哈!你(金兄)以后还要在园地混吗?)我怕有人整他,所以才提出拍卖捐赠. 王老板不要把支持我的绝大多数版主和泉友们说的象黑社会一样——这样太明显的显出了您内心的偏颇:只有支持您的才是正义之士? 您怎么就单单不提“规则”二字呢?——因为您面对她完全无言!您说的很好“园地还要生存,还要发展,不是几个人凭朋友义气就可以”,对呀!照呀!那当然不是凭少数几个朋友义气就行的——靠的是规则!您既然都有了这么高的觉悟,那还多说甚么呢? 成不成交,怎么个成交,成交给谁,你说不算,我说也不算——园地自有规则可依!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您说“所有网友都在看”,是啊,前面那么多泉友发表的意见表明的再清楚不过了~~~当然,您可以说:多数人都没弄明白,所以误支持了我,或是,那些都只是我的少数几个朋友在单凭义气为我摇旗;等等等等 不过若是那样,我可说的那可就更多了,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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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6][s:06][s:06][s:06][s:06][s:0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8 16:40:17编辑过]
有法依法 无法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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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消消气吧,不要为了这么个钱伤了玩钱的和气啊! 这样吧,小弟我抖胆提个建议,难得汉兄能同意拿出来拍卖捐赠,这是个很好的建议啊,这个也是我们大家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兰兄你也不要太在意规则了,如果是平时那么破这个规则是不对的,但这次是有特殊原因的,所以我昨天就说过,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园地的有些规定也要通过实践来慢慢完善的. 金兄我还是那句老话——做事要实是求是,望你能拿出来拍卖吧.只有这样才能将此事化小化了。 兰兄,你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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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宝苏常平在2005-12-14 18:29:00的发言: 实在看不下去了。岂有此理,园地简直混帐! 特殊情况也应该特殊对待啊。只要金元明对得起自己就行。 有什么好理论的? 楼上兰某也太得理不饶人了!不就是钱吗?不要把网站建设这个高帽子带在自己头上![s:06][s:06][s:06][s:06][s:06][s:06] 哥哥~你说话有欠思考哦~ 3位斑竹把这个帖子固顶理论就是为了更好的维持园地秩序,是为园地好啊~ 兰妍清哪里得理不饶人了?正当权益自己不能维护???跟帖确认在先,东西归属十分明了。 至于网速、电话那些原因,我们并不是不相信楼主,只是知道的人只有你们两个,大家看到的都是帖子啊~还是按规矩办事来得稳当哈![s:04][s:04][s: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