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宝苏常平在2005-12-15 9:01:00的发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园地规则当然要遵守,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这件事中,金元明只要向兰妍清说明情况,道个歉就行。
值得这么兴师动众,穷追猛打吗?
毫无意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园地规则当然要遵守,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这个“特殊”能让大家信服吗?怎么证明确实是特殊?
.这件事中,金元明只要向兰妍清说明情况,道个歉就行。-----道歉是好事,大家互相理解最好。
值得这么兴师动众,穷追猛打吗?------“兴师动众”怎么讲?园地是大家的,谁有意见都能发表,正确意见大家也都能接受。不是什么师什么众的,我和兰妍清网上有交,没有见过面,就是认识也不能就说我们就联合成什么“师众”了。所谓“师众”不是指以上发表意见的大多数人吧?我们不是,是也不是我们。
毫无意义!-----实话实说,按规定交涉没有意义?那什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