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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糾紛迭起. 拍卖必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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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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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发表于2005-05-25 05:41:00

    以下是引用清流斩弓在2005-5-22 10:33:39的发言:但热版的敬业 和无私 值得任何人尊敬 如果热版坚持 我也支持 [我愿意服从一位令人尊敬的人]支持!我的观点是 不要限制加价幅度,这样最简单了,且很好操作。唯一不好的地方是战线拉的太长。但若真想早点结束,自己可以加多点呀。我所有的拍卖都没有限制加价幅度,很省心的,也不会产生纠纷!

    离线 w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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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发表于2005-05-26 04:27:00

    端平元宝背穿上  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5 20:36:49编辑过]

    离线 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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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发表于2005-05-26 22:33:00

    同意11楼的看法!

    离线 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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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发表于2005-05-28 18:37:00

    以下是引用惠泉在2005-5-26 14:33:39的发言:
    同意11楼的看法!

    2020-03-27 转正
    离线 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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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发表于2005-05-29 19:05:00

    以下是引用开门见山在2005-5-24 21:41:25的发言:
    支持!我的观点是 不要限制加价幅度,这样最简单了,且很好操作。唯一不好的地方是战线拉的太长。但若真想早点结束,自己可以加多点呀。我所有的拍卖都没有限制加价幅度,很省心的,也不会产生纠纷!

    离线 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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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发表于2005-05-30 18:11:00

    以下是引用泉虫在2005-5-28 10:37:42的发言:




    同意

    离线 咸丰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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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发表于2005-06-05 09:42:00

    开门见山的想法还真不错

    离线 阿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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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发表于2005-06-07 20:43:00

           同意4, 5楼观点。买家出价,其实就是默认买家提出的各种交易规则。如不遵守就应视为无效,而应由上楼出价有效的拍得。无效出价的人 只要说一句"对不起" 就了事?他可以不说对不起,因为根本就没他事       “若2.甲出10元 乙出12元 丙再出13元 丁出18元以上为有效出价.”

    按热板说得,甲出10元 ,  乙和丙出价无效的话,丁可以15元拿下,这样因为乙和丙的无效出价,使丁多花了3元,如果几百上千元的东西,那丁可就花多了。不得不使丁觉的乙和丙有炒作之嫌。而且,卖家先前的交易规则也就化为乌有了。试想大型拍卖会上,乙和丙的出价肯定是无效的。个人浅见,说错莫怪!!!

    离线 阿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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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发表于2005-06-07 20:59:00

    以下是引用wawa在2005-5-25 20:27:09的发言: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战线拉得太长为必是什么好事,可以找找以前的帖子,长战线的拍者很容易发生纠纷,甚至于到最后1元2元的加,两个人(几个人)不是拍了,而是斗气。甚至于恶语相加,使真正想买钱的人错失良机。这样对谁都不好。
    我想还是保持原规则的好,规矩由卖家定,你参拍就是默认,你违反即等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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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发表于2005-06-08 07:47:00

    我暫用此新规则仲裁糾紛.不是泉友说的 不要订加价幅度 就不会有人订加价幅度. 还是会有人订的.有泉友说 大型拍卖如何如何......一來我们不是大型拍卖 二來 网拍出价 一楼一楼的  违规出价确实佔了一楼 造成物主的损失 这能否认吗?买者便宜 就是物主损失. 物主价高 就是买者损失....沒絕对公平的事.但此新规则有一漏洞....若物主将加价幅度订得很离谱 我就视同胡闹 我会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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