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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信息注意事项和规章修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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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一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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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发表于2005-04-17 16:11:00

    7,由于卖方泉品与泉图不符,真伪存疑,品相缺陷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这样好象不妥吧?

    离线 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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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发表于2005-04-17 16:21:00

    很支持!额尔德尼兄弟想得很细致,值得参考。我也谈两点:1.有意售假是很难界定的,仅凭图看有时也难免出错,所以建议每个交流区增设一个疑问品栏目,版主认为可疑的泉品即转移进去,一方面对有意购买者是个提醒,一方面对泉主也更慎重负责。2.对于第7条关于品相明显有损伤的可扣留原款50%以上,我以为应明确可以拒退,因为此时的买方已不再是弱势。对东西有疑问就原样退回,心里没把握就放弃,这样既相互尊重,也避免无谓的纠纷。

    离线 漠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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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发表于2005-04-17 18:04:00

    以下是引用额尔德尼在2005-4-16 16:37:38的发言:

    还有些得慢慢想。
    又想起一条:严禁卖方编辑成交之后的贴子。


    要是买家要求让编辑怎么办?

    离线 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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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 发表于2005-04-17 18:51:00

    以下是引用一鱼人在2005-4-17 8:11:04的发言:

    7,由于卖方泉品与泉图不符,真伪存疑,品相缺陷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
    这样好象不妥吧?

    同意,卖方有欺诈嫌疑,买方不能负责费用。
    另应鼓励明码标价。

    2015、2021年度优秀版主
    离线 额尔德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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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发表于2005-04-17 19:38:00

    以下是引用漠中泉在2005-4-17 10:04:29的发言:


    要是买家要求让编辑怎么办?
    那就增加一句:若卖方在买方的要求下编辑成交之后的贴子,一旦产生纠纷,禁止将纠纷在园地公开。

    离线 hao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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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发表于2005-04-17 20:07:00

    增加一点:在非信息区乱发信息的直接删除帖子。

    离线 zhaoji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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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 发表于2005-04-17 20:37:00

    离线 秦汉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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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 发表于2005-04-17 2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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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发表于2005-04-17 21:25:00

    非常谢谢大家的支持,也希望有更多好的建议,这些规章与大家的今后交流有密切的关系,请多多从买卖双方考虑发表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7 13:26:23编辑过]

    我们不求争议的优胜,但求理性的参与.

    请不要给我短信,日常事务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参考工作人员签名栏。

    离线 qm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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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楼 发表于2005-04-17 22:24:00

    1、成交后,没买方的许可,卖方不得编辑帖子,随意编辑帖子视为无效、缺信.2、建议增设一个疑问品栏目,认为可疑的泉品即转移进去,一方面对有意购买者是个提醒,另一方面对泉主也更慎重负责。3、提倡学术严慎、市场宽松、买卖仁利(义)为原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7 14:30: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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