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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啦!
身份证已确认:丁志超 江苏省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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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乌鸦一般黑!赞成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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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tv.com/program/fljt/20050628/101741.shtml 自己去看看吧,里面关于谁主张,谁举证讲得比较详细, 希望能够帮到你。。。。。 个人认为,找人揍挺那丫的。。。。。。
如果民警也很扯淡的话, 搜集证据,可以告那厮行政不做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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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那丫的犯罪性质已经变了---由‘抢夺’变成‘抢劫’了!证明性质升级的同时、收集证据告那民警不作为兴许会更有利~找司法部门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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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膜穿孔是轻伤害,典型的刑事案件,警察不会胡来的,三个要点:法医鉴定书、当事人笔录、证人!一个月凶手应该正被刑事拘留,只看逮捕环节出现什么问题了,还是你们已经同意调解了?可以去分局督察科或者信访科反映一下。这种案件很好办的,警察也愿意办,可以轻松抵几项绩效考评指标呢。
交易纠纷,谨慎交流2013-8-6http://bbs.chcoin.com/read-htm-tid-6216950-page-1.html
事情了结了,谢谢各位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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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打了人,绝对是抢劫!让他赔钱,不赔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