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一个外来打工的,买我家被子没给钱就要跑,我妈去追,被那个人打了。耳膜被打穿了,当时那人被抓住,送派出所了,那人先给了派出所5000块做医疗费,不够再补,派出所就给放了。一个多月了,我妈耳朵还没好,貌似神经性耳鸣,开的药就好几千。今天那个肇事外来打工的准备离开我们这逃跑,被拦下来了,但现在他不承认是他打的了,到派出所,翻供,那个负责的民警貌似被他们收买了,居然重新让我爸妈找证据找人证,当时街坊都看到的。
我的印象里应该由肇事者找证据来证明他不相关的吧;还有那翻供,之前的口供他民警可以随便撕掉?之前口供有啥效力注意的么? 遇到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有啥注意事项么?sos先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