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些话要说:
我这两天发现一些奇怪现象,某些被投诉拒绝使用安支的卖家(包括上面的这位老兄)都有以买家身份曾使用过或现仍在使用安支的记录。为什么一个人就能有双重标准:作为卖家身份,以种种理由来拒绝使用安支,置泉友风险于不顾;另一方面,作为买家却知道要求走安支以规避自己风险。上面的老兄曾问我:“(要求走安支)你是怕东西有问题,还是怕我不发货。”但我反问他:“如果你嫌安支麻烦,也可以选择先货后款,这样够快够省事了吧,你接受吗?”对方并无回复(这是可想而知的),我也想问他一句:“你不接受先货后款是怕我收货不给钱吗。你说我不信任你,你又何尝信任别人。”我凭什么来相信你,您又凭什么来相信我。信任不是靠嘴上说或是额头上凿个"信"字就行的。如果不用规矩约束,大家的权益又如何能保障。
中国有句老话: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