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
试述晚明古官称印流行现象--作者:陆昱华
三、古官称印与牙牌
明代朝臣所佩带的牙牌与古官称印的流行不无关系。在传为何震(约1530-约1604,字主臣,一字长卿,号雪渔,新安人,久居南京)的《续学古编》中说:“汉所谓印章,则今所谓牙牌。”直截了当地指出了牙牌的性质与功能。明代的牙牌是权力与职官的象征,如《明史•万安传》中说万安专以房中术取媚宪宗,及孝宗即位,“帝(孝宗)一日于宫中得疏一小箧,则皆论房中术者,末署曰‘臣安进’。帝命太监怀恩持至阁曰:‘此大臣所为耶?’安愧汗伏地,不能出声。及诸臣弹章入,复令恩就安读之。安数跪起求哀,无去意。恩直前摘其牙牌曰:‘可出矣。’始惶遽索马归第,乞休去。”[41]万安是宪宗朝的阁老,摘掉牙牌就等于是罢免了他的官职。所以《续学古编》中也就直接把明代牙牌等同于汉代的官印。因为牙牌在明代官场中的特殊意义及其可能对明代篆刻(特别是古官称印)的流行与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故附述于后。
明代牙牌上署官衔 《续学古编》将牙牌等同于汉代的官印,首先是因为牙牌上署有官衔,这在宋朝已然,“宋臣黄万石谕其部将米立曰:‘吾官衔,一牙牌书不尽。’盖牙牌书衔,在宋已有之,第不知在佩带否?”[42]明代牙牌上也署有具体的官职和字号,《明史•舆服志》记述牙牌上的字号:
牙牌字号,公、侯、伯以勋字,驸马都尉以亲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坊官以乐字,入内官以官字。 [43]
《续学古编》对牙牌上所署官称的描述更加详细:
如六部尚书,吏曰“冢宰”,户曰“司徒”,礼曰“宗伯”,兵曰“司马”,刑曰“司寇”,工曰“司空”。五军都督属曰“参军”,都御史曰“中丞”,十三道御史曰“侍卿”,通政曰“纳言”,给事中曰“司谏”,太常曰“太常”,大理曰“大理”,两京府尹曰“京兆”,太仆曰“太仆”,翰林曰“太史”,布政曰“方伯”,府曰“二千石”,州曰“州牧”,县曰“令尹”,按察司曰“观察”,蕃王赐印外自制,或曰“某王章”,或曰“某王印”。[44]
据此,我们知道明代牙牌上所署的官职名称(特别是六部牙牌)恰恰是以古代官称为主。[按:据黄惇先生的考证,《续学古编》却是一部拙劣的伪书,大约成书于清初,主要抄了元吾丘衍《学古编•三十五举》与明周应愿(字公谨,吴江人)《印说》(约成书于万历中期,此据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45]当然也有作者认为何震的《续学古编》并非伪书。但无论《续学古编》是真是伪,书中所指出的牙牌上刻古代官称应该是事实,这是明代等级制度的反映。但《续学古编》的作者说“户曰司徒”,却很有问题,明代其他五部都与《周礼》六官相配,惟独户部尚书不称大司徒,而是以汉代的大司农为户部的别称。如焦竑《奉赠太宰郑公考绩北上序》:“其表率百官、统均四海者,无如吏部,而司农、司马与之颉颃而相表里。” [46]谈迁《国榷》卷七十九“(万历二十九年十月)巡抚保定右副都御史汪应蛟请屯田海滨,略曰‘……即充近镇之年例,省司农之转餽,无不可者。’ 章下户部。”[47]《明史•诸王传》:“崇祯中,流贼扰秦、晋、河北。常淓疏告急,言:‘卫辉城卑土恶,请选护卫三千人助守,捐岁入万金资饷,不烦司农。”[48]而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二“户部”即以大司农称户部尚书,如曰“陈大司农(蕖)主计时,国用苦乏”、“若依今法垦得七千顷,可得谷二百万石,非独天津饷足,而司农亦不匮矣。”[49]都是以司农作户部的别称。又据《明史•职官志•户部》称:“明初,尝置司农司,寻罢。吴元年置司农司……洪武元年罢。” “洪武元年置户部” [50]。但是在清代却普遍以司徒为户部的别称,如梁章钜的《称谓录》“户部”中,即说:“尚书,大司徒;侍郎,小司徒。”[51]这或许也可作为考证《续学古编》成书年代的一个证据。但各部侍郎一般通称“少”,而梁氏书中则都作“小”,恐有误。]
明代牙牌上所署官称,往往模仿印章的形式。罗振玉《历代符牌图录》中收录牙牌数枚,虽然没有六部的朝参牙牌,但我们从中还是可以对牙牌的形制获得一个大概的印象。如“内使牙牌”(图4)正面中间仿印章样式,方形,刻“内廷肃禁”,九叠篆;侧面刻“某字壹百一十六号”。按牙牌上所刻印章形状也是等级制度的体现,如焦竑《玉堂丛语》卷五“方正”中所记:“优人臧贤被宠,能轩轾士夫,士夫或与善,贤因是请改牙牌,制如群僚印文改方者,傅珪不可,召老优更事者诘曰:‘尔优,敢乱法,尔宠可常保否?即遗尔辱,祸靡极矣。’优乃戢,俱与新之。”[52]并且明代对官印的形制也有严格的规定,如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三“不识方印”条:“本朝印记,凡为祖宗朝额设者,俱方印;而未入流则用条记。” [53]条记,即长方形印,如关防之类皆是。罗振玉《历代符牌图录》所收录的“东司房旗尉牙牌”(图5),正面即刻“关防”长条印,九叠篆。通过这几枚牙牌,我们也可想见何震《续学古编》中所描述的牙牌的大概形制。
明代牙牌的颁发制度 牙牌是职官的象征,但是,在明代却并非所有官员都能够佩带牙牌,大抵只有常朝官和留值内阁的官员以及内官可以佩带,而南京诸司品秩虽高,却不得佩带牙牌。陆容《菽园杂记》卷二所述甚详:
常朝官悬带牙牌,专主关防出入,与古所佩鱼袋之制不同。观其正面,刻各衙门官名,背面刻出京不用字及禁令可知……凡在内府出入者,贵贱皆悬牌,以别嫌疑。如内使火者乌木牌,校尉、力士、勇士、小厮铜牌,匠人木牌,内官及诸司常朝官牙牌。[54]
而《明史•舆服志》对牙牌的颁发制度的叙述就更加详尽:
凡文武朝参官、锦衣卫当驾官,亦领牙牌,以防奸伪,洪武十一年始也。其制,以象牙为之,刻官职于上。不佩则门者却之,私相借者论如律……嘉靖二十八年,内府供事匠作、武职官,皆带朝参牙牌,尝奉旨革夺,旋复给之。[55]
明代牙牌的颁发,一直有很严格的规定,最初主要是为了“防奸伪”,但同时,牙牌反映职官与地位等级的功能也渐渐凸显,在正德十六年(1521),即规定对不朝参的文官“毋得滥给牙牌”:
正德十六年,礼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职官得悬。比来权奸侵柄,传旨升官者辄佩牙牌,宜清核以正名器。”乃命文职不朝参者,毋得滥给牙牌;武官进御侍班、佩刀、执金炉者,给与。[56]
而到了嘉靖二十八年(1549),朝廷对牙牌的发放又有了新的规定:
嘉靖二十八年,内府供事匠作、武职官,皆带朝参牙牌,尝奉旨革夺,旋复给之。给事中陈邦修以为言,礼部覆奏:“《会典》所载,文武官出入禁门带牙牌,有执事、供事、朝参之别。执事、供事者,皆届期而领,如期而缴。惟朝参牙牌,得朝夕悬之,非徒为关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虚衔带俸、供事、执事者,不宜概领……”报可。[57]
在这个新规定中明确规定除了朝参官员可以朝夕佩带牙牌外,其他如虚衔带俸、执事、供事等都只是“届期而领,如期而缴”,“不宜概领”,并且强调牙牌的性质“非徒为关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这就是说佩带牙牌不仅是地位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荣耀,这也就是《续学古编》中说的“汉所谓印章,则今所谓牙牌”。
牙牌对明代文人心理的刺激 牙牌既然是地位身份的象征,则其对当时一般不得佩带牙牌的官员的心理实是一个很大的刺激,特别是在以职官品秩为标榜的明代社会。早在陆容《菽园杂记》中即论牙牌“若以为荣美之饰,则朝廷待两京一体,何在京伶官之卑有之,而南京诸司尊官不以此容美之邪。”[58]陆容虽然批判“荣美”之说,但也正反映了当时社会上以佩带牙牌为荣美的普遍心理。这种心理在李诩(1505-1593,字厚德,自号戒庵老人)《戒庵老人漫笔》卷一“牙牌排衙” 条中就说得很直白了:“外任官与京职官相遇,外任官曰我爱京官有牙牌,京官曰我又爱外任有排衙。” [59]可见当时一般官员对牙牌之重视、觊觎。我们还可以通过另一则笔记来看当时人们眼中的牙牌:“国初于京师尝建妓馆六楼于宝聚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退朝,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槅,竟日喧呶,政多废务。” [60]这种景象对晚明崇尚奢靡生活的文人真不知会有多么大的诱惑力。
明代牙牌的神圣化 明代牙牌不仅是职官与地位的象征,同时它还在不断地被神圣化甚至神秘化。牙牌的背面刻有“不许借失,违者治罪”等字样,就人为地使牙牌平添了一层神圣庄重的色彩,而一旦损坏或遗失牙牌,是会受到很重的处罚的,如谈迁《国榷》卷五十八“世宗嘉靖二十二年”:“(四月)庚辰,山东道监察御史戴维师擅笞兵马指挥郑思贤、金夏,损其牙牌,被讦,谪维师江西布政司都事。”[61]即是因损坏牙牌而被讦迁谪的一个例子。
并且,牙牌还被用来驱鬼辟邪,则宛如神物,如明代的笔记小说《纪周文襄公见鬼事》:“尚山在京求仕不偶,都御史刘观延作馆宾,与同乡诸缙绅交往甚久,物故于宣德二年。魂忽附于翰林修撰尹凤岐之次子,求见诸故旧,于吾尤切……吾时为越府长史,与文渊何御史、南云程中书、吏部郑侍郎之弟同往。四人俱见此子紧闭双目,面碧而卧,口绝不言。何(文渊)执牙牌叱咄之曰:‘甚么人在此无礼!’”[62]牙牌已经到了被神秘化的地步。
在明代文人的古官称印中,除了“太史氏”外,用古官称印最多的就属六部官员,而六部官也有朝参与虚衔带俸之别,那些授虚衔的官员,如南京诸司,以及晚明大量的添注官都领不到牙牌,这对他们的虚荣心是一个极大的刺激。这可能是造成当时以古官称入私印之风大炽的重要原因,如熊廷弼有“大司马章”,但他的兵部尚书却是添注官;董其昌、王铎都有“大宗伯印”,而两人都是南京礼部尚书。同时,南方(以南京、苏州为代表)经济发达地区的篆刻艺术也发展得很快——经济的繁荣促进艺术的发展,当时主要的一些篆刻家如文彭(1498-1573)、何震等也都是南方人。而当时的南方也颇以篆刻为雅玩,文人甚至请人刻印送给自己喜欢的秦淮名妓。如何震的《听鹂深处》印,边款刻“王百谷兄索篆赠湘兰仙史”,王百谷即王穉登,苏州名士,有豪侠气,称“文徵明第二”;马湘兰是与董小宛、顾横波、卞玉京等齐名的“秦淮八艳”之一,善兰花、小楷。王百谷请何震刻印赠马湘兰,可见当时篆刻在文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当时社会上对篆刻的接受程度。(关于篆刻与晚明文人的生活,可参看白谦慎先生《傅山的世界》之《文人篆刻对书法的影响》一篇。)
正是政府对牙牌的限制使用、南京官员的特殊性以及当时的尚古风气与篆刻艺术的迅速发展,使晚明以古代官衔入私印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