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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泉新锈及关心事态发展的泉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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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发表于2004-11-06 00:33:00

    我刚从我地邮局调查回来,看了你的回帖,心里犯堵!你所谓“赔偿”的话题是根本不存在的,请你打消这个不切合实际的念头。我现在把我这里整个事情的经过给你从头到尾的讲一遍,希望你冷静下来仔细的分析:但,首先声明,我的述说都是建立在我确确实实把你的“宝贝”完壁归赵的基础上的。
    2004年10月8日下午(我们这的邮局是下午送挂号包裹)3时左右(我坐班,一般在这个时间里到校收发看有无信件),我收到了你的快件包裹。因为我经常取信件或包裹,与校收发的人很熟悉,平常收到东西(在网上买的钱币等)都在当场应他们的请求打开来共同欣赏,一两年来多是如此,根本不避讳他们的。那天也是一样,一边给他们欣赏我还告诉他们哪枚泉是有价值的等等(平时也是这样的不戒备他们)。而且见你寄来的包裹仅仅分别用两个钱币夹包的钱币,没有其他任何填塞物以防震,我还与他们说你不懂保护原理。当时我就大致看了以下,并对他们说:你这币不是如你说的那样值1600元的价。实际也就无意识的把你这泉的“价值”告诉了他们。晚上到家,我又反复琢磨了这币,遂断定它非如你说是什么“铅锡合金”的铁范,并做了拓片,记录了数据等。次日,我又再细琢磨了一下,发现它是纯“铅”质地的,然后在网上和你说了我的看法。9号晚上,我就用你的原包装盒,把你的原来较大的钱币夹换成正好大小的夹,然后用两块约4毫米厚的吹塑泡沫板,大致按包装盒的大小做的,将两枚泉各夹好了又夹在两块吹塑泡沫板间,然后在吹塑泡沫板外用7厘米宽的白色透明胶带横竖缠绕了几圈,放入盒内。记得盒稍小了点,包装后的吹塑泡沫板略长些,是稍斜着放里的。又怕颠簸坏了,在上下填以残破的报纸以实之(报纸好象也是别人给我寄泉品带来的哪个城市的晚报,上边是粉色的图片之类)。然后在盒外又以同样的透明胶带缠绕了好几层,留一面小块空没用胶带缠,做帖返还标签用。也没另外写你的地址。以上是返还前的基本情况,以后的情况明天再详述,快下班了,得做些收尾工作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5 16:43: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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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发表于2004-11-07 04:50:00

    继续描述:  先补充一个细节:记得两枚泉品在包入内包装时,是文字朝上状态下左枚为你那枚“宝贝”,右枚是那枚铁钱。昨天讲到返还前的一些细节。10月10日一早上班,我为了能省些邮费,耍了个小心眼,想直接通过我校收发室将包裹按“查无此人”处理由邮局直接发回去。一早8时多我把包裹交到我校收发员手里,他说邮局得下午3点左右才来送包裹和挂号,这样,我见他在一个交接用的本子上登了记,然后我就回去上班了。到单位后我即给你发了消息(可参见我发给你的短信,我这也保留有原始记录。),同时为表示对你那“宝贝”的敬重,特意把你那帖子提了一下,并讲了我的看法,也意在动员别的泉友继续和你进行交易。  下面说一下这以后的事:大约过了十来天,你来短信问我东西咋还没到呢?我也觉得奇怪,按理说用不了十天那!我就到校收发去问,收发员告诉我那天下午包裹就被邮局来的投递员取走了。我又特意拿过那本交接记录看了,确实已经有过交接签字。我就又给你发短信告诉情况,让你再等等看(这都有短信记录在可证实)。直到11月1日一早,你是实在等的着急了来了短信追问,过不一会,你就说收到了,然后就发生了你说“东西丢了”的事(略过不提)。现在再说我对“可能”是我这里出现问题后我的调查结果:我乍一听你说“丢东西了”,我的大脑出现了暂时的空白,稍一镇定,回过你话后,立马骑车就奔了邮局。到那以后,完全按你的“假设”情况与邮局的一把手进行了交谈,并把我的“初步”怀疑向那的领导讲了,我们也共同分析了一些可能的情况,然后他表态说:如果这问题的确出在他们那,他一定通力合作调查此“案”。后来就是咱俩在短信中的那些推来搡去的斗嘴了,略过一边不说。昨天中午,我连午休都放弃了,又骑车到邮局找那领导谈,那领导说:我走后,他就找相关的“嫌疑人”很策略的谈了,又核查了他们局的投递包裹的记录,那包裹是在10月13日由他们局发出的。我问他为什么要在局里压两天,那不有可能给“做案者”提供时间吗?他讲,局里有不成文的规定,为防止包裹退回再有人来找,一般都要放局里一到两天时间的。我们又进一步分析了相关可能发生的情况,后来我说为何“怀疑”是他们那的投递员干的原因,即当我10月十来号追问那投递员时,他反复几次问我包里是啥,我当时不得已,以为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以内的做法,就告诉他那里是很贵重的东西,并把我平时带在身上把玩的一枚泉品拿给他看说就是这类东西。由是,我怀疑他的道理就是从他也知道包裹里的细节情况而言的。又分析也“可能”是我校收发员“干的”,后来一细想,他也没有“可能的做案时间”,因为那包裹当时交到他手里后(一早8时多)到下午3是左右,那包裹一直是放在收发室的保险柜里的,他虽然也知道那东西的“价值”,但他又怎能有“充足”的时间“做案”下手呢?!情况分析到这里,你应该明了,难道问题就不会出在你们那的邮局吗?!再者说,你后来向我描述的内包装里的情形与我的回忆情况大相径庭啊!我也开始“怀疑”了:你所说的“东西少了”的“事实”的准确程度究竟如何呢!?现在是“你”说“丢了东西”了,而你又不去报案,反倒让我来“报案”,这成何道理呢?!以上情况,一五一十的“交代”给你了,你就看着办吧。但,我首先声明:没有我赔偿的道理,我能做的就是帮你或者说协助你“侦破此案”,而且还得尽快......我的发言完了。[s: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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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发表于2004-11-07 05:51:00

    “古泉新锈”,你为什么不上网呢?难道你不“着急”吗?难道你真的“不着急”吗??快到闭馆的时间了,你不上网,我可要下网了!我有一种莫铭的感觉:难道其中有诈不成?![s: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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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 发表于2004-11-07 22:32:00

    苏兄你好,我现在每天登录园地几次啊,而且每次都要关注一下这个帖子的最新进展,不过昨晚因故没有上网。本以为您周末会歇班,无法上网呢。我这边的收发室就不用怀疑了吧:我是在收发室取的包裹单,然后在邮局领的包裹。我平时包裹很多,其中物品价值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而且如果打开一看,都是谁都认识的古董:铜镜之类,从来没有丢过一次,如果有人盗窃,也没理由盗窃这点不起眼的东西啊(而且还那么专业),况且邮局里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我们这里邮寄东西,邮局的人根本不会问包裹里装的是什么,就算邮寄海洛因恐怕也没问题。而你们那边,如你所说,知情人和有作案时间的人都不少,因此调查重点无疑在你们那里。我明天把涉案包裹另外包装好寄给你吧,事情已经出了,着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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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发表于2004-11-07 22:48:00

    丢币和丢孩子不一样,如果丢了孩子这样的心头肉,且晚一分钟都增加一分钟被歹徒撕票的可能,不着急才怪;而丢了个币嘛,我的态度是尽量找回,如果多方面努力均不奏效,只好作罢!不会太心痛的。先币后款有个好处,不管发生了什么,买方都不必承担赔偿损失义务,比如说你把币损毁了,然后退过来,然后声称自己“没有赔偿的道理”(逻辑上值得推敲),我也没办法,你硬是不赔,我总不至于到你家去“拿”钱吧?如果是先款后币,主动权就掌握在我手上了,我说退给你多少就退给你多少(按园地规矩是各承担50%损失)。以后泉友在网上交易,如非情况特殊,一定要提防“先币后款”的要求。前车之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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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发表于2004-11-08 16:22:00

    昨晚做了一宿怪梦(实则基本没怎么睡),想的都是你丢泉的事和你说要寄来那些个包装盒什么的。结果我收到一看,根本就不是原包装盒等等情状。你说你“丢”了东西,把我折腾的又是失眠又是做怪梦的,这是何苦来的呢!我再一次和你讲,你把那些个零碎给我寄来也无济于事的,没有你“丢”了东西让我来破案的道理,我所能起的作用就是帮助和协助你,其他什么忙也帮不上的。我会在收到你寄来的零碎包裹时随即通过邮局立即返寄回去的。你这样做是很愚蠢的,很不明智,也不是积极的姿态。若换做我,则马上求得公安部门的帮助。现在是法制时代,相关部门是不会不管的。但所谓“民不举 官不究”,你都不去报案,谁知道你有什么困难啊!这道理太简单不过的了。借用一个寓言,咱俩这好象是“鹬蚌相争 鱼翁得利”啊!请三思......

    离线 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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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 发表于2004-11-08 16:39:00

    唉,这么复杂啊,能把包公请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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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 发表于2004-11-08 16:55:00

    以下是引用庖丁在2004-11-8 8:39:17的发言:
    唉,这么复杂啊,能把包公请出来就好了

    谢谢 庖 师傅的关心,你的剔牛之刀可不能迎刃而解我们这头“病”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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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发表于2004-11-08 21:42:00

    公众如何看呢?[s:01][s: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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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楼 发表于2004-11-08 21:42:00

    我不想再重申一遍了,这个“案件”与上海方面无关!!难道要我向你们长春警方报案啊??我拿什么报?就是打个电话呢还是要我拿着包裹坐火车跑过去??“我再一次和你讲,你把那些个零碎给我寄来也无济于事的,没有你‘丢’了东西让我来破案的道理,我所能起的作用就是帮助和协助你,其他什么忙也帮不上的。我会在收到你寄来的零碎包裹时随即通过邮局立即返寄回去的。”这就是你所谓的合作态度?包裹你收到就退回来,你的意思是非要让我到长春跑一趟了是吧?我看你是“言语积极、行动迟缓、推卸责任”!(大家注意:此人每每提到“丢”还在加引号,一副很怀疑的样子,我还没有怀疑并指控他“诈骗”或“偷窃”呢!况且在他一点能为自己开脱的证据都拿不出来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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