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堂:
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把头缩进裤裆里去吧!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小小的一个中元就把你的诚信和信誉给出卖了!毫无诚信和信誉的人,根本无需在说。
建议园地版主:公布卖家详细信息,封号踢出园地,...
这位兄台你说这样的话我感觉有点过分了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期间,如果论坛公布了卖家的信息。 卖家发生死亡,被杀 论坛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中国的互联网不是美国的互联网可以随便发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