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9月底向bookshop购买的,给我的友情价格是1000元,对于这个价格,当时普通的美品咸丰的价格是500左右,1000这个价格虽然高点,但这个版不错,所以,我接受了,并且感谢他!10。1前我汇了款,他收到了。
国庆后,他告知我9月28日此钱已经包裹寄出,可是直到接近10月中旬,我还没收到,于是询问他,他说他去邮局查了,邮局说需要15天才可查到。当时,我要求他给我包裹单看,或者给我包裹号码我在北京查,但他以“包裹单送去邮局”为理由,一直没给我看。
昨天白天,也就是11月4日,我又发短信,打手机给他(手机没人接),询问下落,晚上回家,收到他的短信,他告诉我邮局查到包裹丢失,不日他既会退回我的钱。
晚上我们通了电话,在听完他的说明后,我又提出了要看包裹单或者给我包裹号码的要求,天津---北京路途很近,何况两年来我没发生过包裹丢失的问题,所以我想在我这里查。结果,招来的却是他的批评,他认为他和我交易是建立在友情的份上,而我却这样不信任他,实在太过分,导致他很生气,通话20分钟后,最后手机被他突然按掉。说来说去,包裹单就是不给我看,我问他要邮局退款的凭证,他说退款后在一个小本子上签名就行了,所以没凭证。
今天,我已经无法电话联系上他了。其实,我就想问问大家,我管bookshop索取寄给我泉品的包裹单(可以是图片)这个要求合理不合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5 12:36:4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