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西安胖子在2004-8-10 9:01:39的发言:
清楚事理,警示诸位。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大泉百万的精典;民法规定,采用邮寄方式购物,在邮寄过程中的货物的风险由寄件人承担。之所以用挂号而不用平信就是因为有一个签收手续,如果收件人发现邮件有损坏和被盗的可能,应该拒绝签收,风险仍由寄件人承担。但收件人一旦签收,则视为本人承认收到完好无损的邮件,风险就转移到收件人一方了。 警察不懂法吗???
奉劝你好好做你的生意.
你如没事干可以去歇了.
相信你那点法律知识还不够保护自己,想打抱不平首先要不犯众怒,否则只会自讨没趣![s:08][s:08][s: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