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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建立保证金和见证人制度保障网上异地交流的买卖双方信用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长春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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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楼 发表于2006-05-15 04:14:00

    以下是引用小小微尘在2006-5-14 10:20:34的发言:
    非常好,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坚决支持!

    离线 ccpq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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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楼 发表于2006-05-15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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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a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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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 发表于2006-05-15 05:51:00

    以下是引用小小微尘在2006-5-14 10:20:34的发言:
    非常好,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坚决支持!
    是的,只要通过和实行,比任何办法都可靠。
    只有一次交纳,可以永久使用,免得象支付宝次次要转帐。
    出了久分,园地可按章处理,也便于执行。
    有些未必是没有信用的,也有未必是新来的,只是他情况有变,临走前,敲点钱,你奈何他不得。
    还有园地要明显标示出,交宝证金数量,能便利查到交保证金人的新交易情况,这样就完美了

    离线 至尊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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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楼 发表于2006-05-15 06:03:00

    以下是引用西安胖子在2006-5-12 23:14:21的发言:网络交易,信誉是天。没有信誉就在网络交易中生存不下去,存在的不长久。信誉第一,遵守交易规则,做人厚道,才是真理!
    [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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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楼 发表于2006-05-15 09:34:00

    象我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小玩家,没有人信任,我支持交保证金![s:12][s:12][s:12]

    离线 l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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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楼 发表于2006-05-15 16:44:00

    通過園地買賣及驗證,亦不失為可考慮和安心的方法之一………
    [s:10][s:10][s:17][s:17][s:17][s:20][s:20][s:20]

    离线 chin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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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楼 发表于2006-05-16 05:15:00

    见证人签名收件后不得拆封,并及时通知买卖对方上门领取,然后由见证人和买卖对方一齐拆封----------这好象是与当面交易没有什么区别吧

    2022-08-18 转正
    离线 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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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楼 发表于2006-05-17 02:31:00

    设想不错,纸上谈兵.

    离线 普通一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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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楼 发表于2006-05-17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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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楼 发表于2006-05-17 09:01:00

    以下是引用懿泉在2006-5-13 22:17:07的发言:好办法,只是感觉找见证人有些烦琐,如果见证人所在城市泉友众多,估计一天什么事也办不了,光接待泉友了,呵呵
    兄多虑了!这个问题我也早就考虑到了。
    首先请看我在发帖中的内容:“园地应在全国各地区和城市尽可能多地指定见证人并公布见证人的名单及有关资料。”,既然见证人“尽可能多”,那么平均工作量就相对少了。
    其次,请看我在13楼的回帖内容:“绝对不是所有交易都需要保证金加见证人制度,只有可能发生纠纷的交易才需要这种制度。“可能发生纠纷的交易”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交流金额大;二是交流双方或一方上交流时间短或成功的交流记录少或有被投诉记录。”。总的来说,就是买卖双方或一方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交易存在着风险时才采用此制度。对于在正式会员区发生的金额较小的交易,很少发生纯粹的诈骗现象。如果园地规定所有交易都要采用保证金加见证人制度进行,我会第一个起来反对。所以使用保证金加见证人制度进行的交易只是一小部分,见证人根本不需要对所有在园地的交易进行见证。
    第三,请看我在13楼的回帖内容:“只有在实际接受人不愿接受该邮件时才进行见证,拍数码照片、扫描图片和做个书面说明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即使对于需要见证的交易,在大部分情况下也不需要进行具体的见证工作。
    所以见证的范围和工作量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太大的,对于某一个地区和城市来说,就更小了,对于某一个见证人来说是不会出现“一天什么事也办不了,光接待泉友了”的现象,而且我在13楼回帖内容:“见证工作不需要义务去做,园地可以规定见证人在不赢利的原则下向实际接受人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和相关见证消耗的物质成本费。”见证人也会有一定的积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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