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东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东兴区平坦乡男子李某,因于10月底在东兴区新观街一店面内,利用三台捕鱼机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从今年10月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在东兴区新观街一店面内利用三台捕鱼机开设赌场,聘请赵某为参赌人员上、下分、收钱、赔钱。11月6日,公安人员在该店面内挡获两名参赌人员以及为参赌人员上下分、收赔钱的赵某。次日,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八座双头鲨捕鱼机一台、绿色八座金鲨银鲨捕鱼机http://www.szhzmsj.com/一台、六座海洋之星二代捕鱼机一台以及现金人民币1630元。当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东兴区公安分局鉴定:被查获的三台捕鱼机均属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机,折合成单人机21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