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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
撇开烦恼驱陈俗,
看破人情化夕烟。
碧水青山风物在,
不见旧日余氏颜。
抗日战争时期,父亲在印度缅甸参加抗日远征军,每月总要将军饷寄回给母亲安家度日之用,而母亲则会用节余的钱去购买金器,以备急时。后来,八年离乱,四处逃难中,这些金首饰竟帮了我家大忙,父亲因战事紧急,无钱邮付,母亲就用这些金器兑换成钱,解决了衣、食、住、行之急。因此,我们与余太华金银首饰店缘分极深。
余太华金银首饰店,坐落在长沙市繁华的坡子街口,是长沙市首屈一指的大型金铺,历史悠久,远近驰名。据《长沙工商业及救济事业沿革》记载:该店创建于清朝,鸦片战争之翌年,道光二十年(即公元1840年)店主余芬芳,江西鄂城新湖街人。他二十岁时学艺已成,离江西来到湖南,开店于长沙府,善化县十三铺(当时的铺约等于现在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地域)的上坡子街。开始以小手工为主,多做多得,少做少得,不甚发达。到了咸丰年间,太平军起义失败,曾国藩攻克南京,湘军携大量金银财物而归,长沙市面出现了大量的金银换进换出,便促使了金银首饰店的发展。
余太华金银首饰店当时店堂还是土砖砌的柜台,雇了一名帮工,一名学徒。余芬芳自己每日上炉操作,家室住在江西,每年回家一趟。由于业务日渐兴旺,便在湖南沅江娶贺氏为偏房,料理日常家务。后来将结发妻子由江西接到长沙,但不久却病逝。贺氏为人善良,常给贫苦人施棺材、施药、施衣物,为慈善事业捐款。她生有二子,名孛陔、介卿,待母亲极孝顺,均随父从事金银首饰行业。余芬芳至结发夫妻死后,全心放在金店,只十余年就获利数万银圆,常德、湘潭均设有余太华分店。常德分店交孛陔负责,湘潭分店交由堂侄余仲肃、余叔仁兄弟,自己在长沙经营总店,三处虽是同牌联号,但余芬芳为造就人才,规定各自经营,自谋发展。清光绪七年余芬芳逝世,享年六十一岁。长沙总店归余介卿管理。余介卿年富力强,经营企业更胜其父一筹。首先,将过去余太华以银饰为主,转向以金饰为主,银饰为辅,大量收进砂金、矿金,经过精工提炼成纯金,不达标准则回炉重炼,做到货真价实。纯金出售有条块、锭、叶;首饰有项链、戒指、手链、耳环、胸花,品种多达300多种,每件都盖有余太华钢印,所以,顾客都很放心。光绪十九年(公元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长沙受外界的影响,社会风气日渐开放,他大胆尝试,用元丝银提炼为足银。每百两元丝银提炼足银87两,差的只有83两,余介卿将差的不做首饰银,专作银盾、银瓶、证章、银标等,以昭示信誉。其中银盾、证章一般以铜质为原料,加镀金、银、镍,或镀珐琅和点翠,价值较低,但顾客很喜爱。优质银铸造银盘、银锭、银块和各类首饰,为24K、22K、13K纯白银。对传统的金箔业务也很重视,金箔又称神金,用途较广,主要用于泥木雕制的菩萨贴金,铺店招牌,祠堂庙宇匾额对联,生活用具等民间使用木器的装潢等。余太华此时对职工的工资待遇也比较优厚,在一般情况下,作坊工人吃烟、剃头、伙食全由店里开支,一般手艺工人每月可拿8至14银元,最高及时可达30元,带作师傅(相当于领班),每月可拿银元35元,学徒每月发银元1元零用,三年学徒期满,带师一年,视手艺优劣而评定工资,这是行业规矩,全店职工80人,店员占三分之一。余太华在全盛时期赚银不少,年终可分红利。到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长沙开辟商埠,店事日渐衰落,辛亥革命之后,湖南省银行发行纸币,余太华兼开永康福盐号,不久改为新康福,大获盈利。后来盐生意收为国有,私人不得经营,盐号只得收束。余太华将老式印字门面,改为西式的石库门面,焕然一新,仍经营金银首饰。抗日战争爆发,1938年文夕大火,铺面烧毁,此时余介卿已死,企业由其子余承白经营,余承白不事正当经营,在上海、汉口等处做投机买卖。抗战胜利后,曾活动选为国大代表,与官绅交往,开支较大,店铺资金日渐减少,到1949年长沙解放前夕,余承白即携带黄金五百两逃往香港。据“市工商联资料”记载;当时,余太华金号负债累累,组织了债权团,将所剩资产全部抵债。余太华金银首饰店,时经百余年的历史,到此正式倒闭,但其金银首饰店的生产工艺,至今仍在流传。这正是:
事到穷时计亦穷,
儿孙愧对祖业功。
坡子街头留余恨,
昔日繁荣一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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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d]— 此帖于 2015-11-06 11:29:03 被 伏龙斋 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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