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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贷款基准利率一段时期内仍有必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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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15-11-17 10:14:06

    在上月央行宣布降息降准同时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理后,市场一直有声音在问,既然已经取消了西安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管理,就意味着存贷款基准利率名存实亡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发挥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参考作用和指引作用呢?近日,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与兴业研究分析师李苗献分析了存贷款基准利率仍然有必要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的理由。
      首先,目前仍有大约1万亿—2万亿元的以一年定存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券存续着,一旦存贷款利率完全废止,它们的定价就会是一个问题,这些债券有的要到2030年前后才到期;其次,过去不少存贷款合同的条款是依托于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比如,贷款合同通常是“本期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x倍”之类的表述,一旦基准取消,这些合同就会存在争议;第三,新基准仍未形成,虽然目前在存贷款基准利率之外有LPR、Shibor、NCD、国债等利率,但眼下被用作存贷款定价的仍然很少,这既是因为习惯的问题(不仅仅是金融机构的习惯,客户的了解和接受程度同样极为关键),也与这些基准本身仍然存在各种不同的缺陷有关。
      在鲁政委和李苗献看来,在未来央行的职能中,不管市场是否仍然像过去一样重视这一利率,仍然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及时调整存贷款利率,而不能将其边缘化。或者作为替代手段,央行需要专门发文,明确旧基准如何向新基准切换,以避免法律的纠纷和一旦中断后的市场混乱。
      从理顺传导机制和收益率曲线的角度来看,当前迫切需要做的是明确建立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政策指标利率。但到目前为止,央行操作的工具众多,比如正/逆回购、SLO、

      SLF、PSL,还有市场报价的Shibor、LPR等,基准众多导致无法聚焦,不同政策利率之间很难符合收益率曲线的无套利原理,操作不连贯导致信号不清晰。其实,观察利率市场化成熟的经济体,日常政策引导的利率就是明确的“一个”(一般是隔夜、7天或3个月中间的一个),其他政策利率要么是非常规的,要么是围绕在其周围形成利率走廊的。一旦央行确定了一个政策操作指标利率,市场机制就会自动推演出其他期限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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