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23:45:22 在原地卖家 那爱刻骨 那里购买了4枚方足布(订单号754011 ) ,成交价格1300元,手续费13元
2015-04-02 15:32:00 顺丰单号530444920748 本人签收,并到付了22元快递费,晚上我确认收货并告知安支方款了
2015-04-03 有人提醒我这几枚方足布不是真品,于是在原地先秦讨论区发帖(http://bbs.chcoin.com/show-8549810.html),结果大部分泉友都这么认为
2013-04-04 我于是和卖家QQ协商退货一事,卖家说也是从别人那里买的,我这里也体谅他可能一开始也不知道是假的,也是受害者 ,然后问他如何退款,他说:“园地的规定5分之4” ,协商退1060元,一开始我以为就是这样的规定于是答应了,于是让他在我的淘宝网拍了个商品改了价格,然后我通过顺丰单号109547222048,按照卖家说的要求:发货人写他的名字和手机,收货人写卖个他东西的卖家,也就是通过我直接发给他的上家。如果我不去看园地的交流规章这事可能就这么稀里糊涂过去了,自己亏240元(邮费不去计较)当买个教训。刚才看了园地交流规章第7条如下:
7、由于交流物品的特定性,买方在收到物品3日内(以正式签收为准)可以无条件退:
(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真伪争议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但买方多次或有意无故退,卖方多次或有意出现这些问题而退换的将会被警告和停止交流权限。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
(3)如物品在收到十日内,通过园地鉴定是伪品时,卖方必须无条件退,超过期限的,建议卖方退,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拒退者将酌情在签名栏标注,态度不好的将取消交流权限。
(4)如果买方将物品擅自处理,并造成物品严重损伤者,卖方可以拒退,或要求付50%或者更多的损失费。
可以看出,即使卖家卖的是真品,如果我要求退货,由于是收到物品3日内提出的,那么只要负责邮费就可以了,何来按照园地的规定5分之4这一说,首先作为卖家就没有阅读过园地的交流规章,或者误导我。何况卖家出售的不是真品,一会儿为了更能证实这个判断,我将提交一个图片到园地鉴定。
希望管理员能重视这件事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