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秣陵大泉在2006-9-22 20:46:00的发言:两天前,我没经过天宝斋大哥的同意,擅自引用他的图片进行评论,事后被泉友和他本人指出!我才知道自己犯了错,随即就向他本人道了歉!!!所以说!要评论某某人的泉品图片,必须要得到其主人的认可才行!这两个学术讨论帖在本质上是同一的,由于前者发生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所以导致隆版出面封帖,这才有了这个帖子,如果不引用那个帖子中的关键图片,只是讨论这个帖子中的东西,那该怎么讨论?天马行空?用嘴白话?在一个BBS论坛中,作者发出来就是让人评论的,示为已发表,而在一个坛子里引用相关帖子的少量材料作为学术讨论,并且标明出处,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合法;而在情理上,一个帖子没讨论完就被封,导致另一人不服而重发帖子想要继续“探讨”,而且希望探讨的“欲望”还特别强烈,这时,作为观点对立的另一方,当然有必要接受“邀请”,而接受“邀请”的前提是延续前帖的思路过程,因此有必要引用前帖的关键材料,在这点上,又与传统意义上的“非理引用”有所区别,这样的引用,合情。既然合法合情,引用有何不可?我认为我这么做没有什么不可以,如果隆版要删帖,我无话可说。另,我在下面只阐述、回答学术上的问题,一些与论钱无关的对话,盖不理睬。愿意抹红、抹黑、咒骂、拖、拉、拽,随你们的便!企图把我拉向偏离正常讨论的方向,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