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是我卖出的,我也是买别人的,我想说的是既然是入了古玩行当,打眼是难免的,谁敢说谁没打过眼!?没有一次次的打眼何以能练成 火眼金睛?是不是嘛!我也想给你退,你敢保证我的上家也会给我退吗?我只能说一切按园地规章制度来,请兄细看园地规章制度第7章第2条:(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请仔细看最后一句: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
你购买日期超过了园地规章的期限,很明显我选择 后者,(我也没有办法,不好意思)。如果你对园地规章制度有疑问,还请你联系园地管理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