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道(督学道),管理一省学政。
由各部进士出身的郎中选用者,为提学道(后称顺天学政),带按察司佥事衔。由翰林科道选用者为学院。清初,除直隶和江南两省设学院外(顺治十一年,1654年,江南曾改为提学道,康熙二十四年后改为学院),其余各省皆设提学道。康熙二十三年浙江提学道率先改为学院。四十一年以后,云南、贵州、福建、湖广、山东、河南、山西、江西、四川、陕西诸省提学道相继改为学院。雍正四年(1726)规定,提学道一律改为学院。凡由部属选用者,一律加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自此不设提学道。
按察司为中国清朝中央政府机构之一,隶属于都察院。1636年,皇太极即位后,清政府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而按察司为该机关纠察中国十五道廿省而所派驻的分支机构。
香港英治时期的法官也译为按察司。首席按察司相当于现在的首席法官。
所以个人认为提学道奖与按察司奖等之类花钱,所见已有铜、木、玉石材质的,具体意义应该是清代官衙部门为颁布奖励作用的东西,类似纪念章或者纪念币之类。都是很有代表意义和罕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