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眼睛:
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我现在才一周,按园地规定卖家不能拒退的,谢谢;我想我应该没有理解错误吧?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 ”
不要断章取义,条例全文都是逗号。
现在不超过1周那你就按“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 这条先处理,卖方肯定据退。
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 卖方肯定也据退。
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卖方肯定也拒退。
最后就还是据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