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币史》:康熙23年以前,康熙钱的重量是一钱四分(约5。2-5。4克),23年后,钱重减为一钱(约3。7克),但41年又加成一钱四分,另外铸造一种小钱,每文重7分,称为轻钱。轻钱大概是一时的制度,但一直到乾隆年间还是和重钱一样,有法偿资格。另有记载:康熙7年。。。。。又令四川。广东。。。。各开局铸钱,四川成都府铸川字,9年停。。。。。目前还未发现重一钱四分的康熙宝川。。。。雍正新设钱局。。。湖北宝武。。。四川宝川。。。贵州宝黔。。。。康熙宝川的发现,也许可以证明四川在康熙41年以后铸造了背满文的康熙通宝,比历史记载的雍正以后新设钱局提前约20多年。此钱出土于兖州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