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所有非园地拍卖的地方的个人拍卖,都实行参拍权押金制度,没交押金的禁止参拍,拍到不交割的扣押金(按一定数额),拍到假货(经园地鉴定)卖方负责买方损失(邮费,手续费)。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托-出现,很多地方都已经使用了,与其普通交易收这个钱,那个钱,不如实行拍卖押金制度,强制安支,不一样到达财务部门的需求和解决一些问题吗?
押金不也是钱吗?安支也是收入啊,并且可以打击部分托的问题,他不交钱不给押金就不让他参加拍卖,愿意交钱和手续费,他想建几个托号都可以,反正,不交割直接扣钱!!!
其实,应该着重打击托儿,参加拍卖交押金,否则不许参加,学学别的网站吧,不能说托了就托了,一点成本都不需要付出吧???您愿意多给钱,行,继续托,没问题!48小时无跟帖自然成交。这个真可以强制安支,因为省了托出的钱,给手续费也心甘,托参拍的押金,怎么处理?不成交就直接扣除啊(按一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