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恐怖海峡在2006-4-23 21:02:25的发言:
在2006-4-21 19:51:46,乾封泉宝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 您好!
算起来你来了我2次泉品 第一次我为什么包得很死,因为东西是我的,你不满意我说过1分不扣退您钱!!我是不是这么说的.我还说什么时候不满意给我退回来的话.这次就不同了东西不是我的,钱(圣宋)我1分钱都没有挣他让我最少卖850元,你给我发手机短信 我要900元.最后850元成交.收到后你没有及时发现钱不对.我15天后把钱850元 给了我们当地的卖家,等事情过了快2个月了,你说东西有疑问,我有找到卖家说了此事,他说的网上不是说15天三包吗?过了期限不退.我怕影响到我的信誉,才谈成扣300元钱.
从法律上说乾封泉宝完全没有道理,你和第三者的代卖关系不能成为你免责的理由。如果进入法律程序,你必须先赔偿恐怖海峡的损失。你和你朋友的纠纷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你们的纠纷和恐怖海峡无关!!!但是目前网络交易的确是个法律真空,一些法制还比较落后地区的政法部门有时甚至不立案。往往出了问题可能要依靠个人的社会关系才能解决。建议园地对开店的网友加强身份认证,提供类似支付宝的支付方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30 13:16:2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