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五金斋主!!同意3楼泉友的判断,此泉应属西汉毛边郡国五铢。其文字隐起,背内郭四角圆折!所谓“当两五铢”,完全是清末民国以来古泉家误读史籍所致。
且看相关论述:
关于所谓“当两五铢”,乃后人误读史籍附会而成,其实并不存在。丁氏《大辞典》于此亦未能明辨,而是指定一种形制稍大的五铢钱为“当两五铢”。《宋书·文帝纪》载:“(元嘉二十四年)六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两。……(元嘉二十五年)五月己卯,罢大钱当两”[]。后世古泉家据此认为刘宋文帝新铸了大钱,并想当然地认定钱文为“五铢”。其实,纵观刘宋一朝,其新铸钱有“四铢”、“孝建四铢”、“大明四铢”、“永光”、“两铢”和“景和”等,前三种以“四铢”为钱重单位和钱面文字,后三种以“两/二铢”为钱重单位以至钱文,未闻有“五铢”衡重的新钱铸造;另外,《文帝纪》中“制大钱”的“制”,应理解为规定、制订,若新铸钱,史书则往往称为“铸”,也使用“造”或“行”等字眼,但从未见有用“制”来表达铸行新钱的。这在同时期及稍后的史籍中可以得到验证,如《宋书·颜竣传》中,“又剪凿古钱,以取其铜,钱转薄小,稍违官式。虽重制严刑,民吏官长坐免者相系,而盗铸弥甚,百物踊贵,民人患苦之”[[ii]],此处的“制”指的是关于行用钱币的官方规章制度;《隋书·食货志》记载隋文帝铸行新钱后,置样钱于“四面诸关”,其他流传旧钱皆不准行用,“五年正月,诏又严其制。自是钱货始一”[[iii]],此中之“制”,也是指行用钱币的官方规定。因此,《文帝纪》中的文字应正确句读为“制:大钱一当两”,理解为“规定:大钱一当两枚行用”,非真铸新钱也。张絅伯撰有《宋当两五铢辟谬》[[iv]],已与今人观点相类,惜丁氏《大辞典》虽征引而未采用也。《大辞典》所附拓图钱币后又在《历代古钱图说》中转录,经马定祥批注为西汉郡国五铢[[v]],非六朝钱。
[]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95-96页。
[[ii]]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1961页。
[[iii]]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王子英等注释《中国历代食货志汇编简注》(上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239页。
[[iv]] 参见丁福保编《古钱大辞典》(下编),中华书局,1982年, 1491—1492页。
[[v]] 参见丁福保编《历代古钱图说》,马定祥批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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