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要求退东西,卖家应接受。因为网络交易不比在市场,双方容易面对面的沟通,网上应当建立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都能体谅网的不易沟通的难处和方便迅速的好处。因此,无论是东西有问题还是没问题,都应当在有限期无因可退的。
至于款数,因为买卖的取消,原则上是收多少退多少,没商量可言。
至于费用,卖方已经支付过邮费了(包括不包邮的另外收费,也要交给邮局);如果再退,还要付出汇费。而买方购买时已经支付汇费了,如果退寄,理应再承担邮费才合理。当然,这都不包括双方另外协商的少退或者多补的现象。
至于购买和退货的原则,无论正式与非正式会员,应当购买时一律先款后货(不付钱,能有先得到商品的逻辑吗?如果是怕有问题,可以另外想办法,但原则要首先承认),退货时应当先寄东西再汇退款(人家不先验收是否是原来的商品,就能拿回付出的款吗?想想现实生活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吧)。当然,我并不排除双方协商的更好的处理办法。
否则,都属于无理取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7 21:44: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