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南长山王沟村发现了古墓群,有古墓100余座。省、地、县考古队对部分古墓进行了发掘,出土了大量殉葬品。其中有一批青铜器颇引人注目。有青 铜鼎、豆、敦、舟,还有车马器、兵器(剑、戈、矛、镞)、盥器(鉴、盘、匜)三字刀币及六字刀币等,均为长岛首次发现。
经考证,这批青铜器属春秋战国时期物品,是一种礼器。在当时,等级制度是非常严格的,青铜器是国器,代表着身份地位,象征着权力和尊严,平民百姓是绝对不允许制造和使用青铜器的,即使在统治阶级中,使用青铜器 也有严格规定,周礼云:王和诸侯十二牢,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牢,是祭祀用的牲畜,祭祀中,每头牲畜用一只鼎摆放,鼎的数量也就是牢的数量。王沟5号大墓陪葬品中有7只鼎,并有车马,可见墓主人身份非比寻常。但长岛历史上并未成为独立国家,出现如此上层人物的墓葬实在令人不解。
经多方考证,遍查历史,发现历史上有一件事似乎与这位墓主人有关。
公元前672年,陈国公子陈完因内乱避祸来到齐国,齐桓公封他为掌管百工的官。陈完本姓田,自此便住在齐国。田家在齐国做买卖致富,厚贷轻收,受到百姓的拥护。后来,其子孙多在齐国为官。公元前481年,其后代田常杀了齐简公,拥立齐平公,自己作了丞相,从此,田家在 齐国一直专权。公元前405年,齐康公被立为齐王,但实权都掌握在田常曾孙田和手中。公元前386年,田和迁康公于海上,自己作了齐王,史称田齐( 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史记》上还有另一种说法:“康公十四年(公元前386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太公(指田和)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见《田敬仲完世家》)
由此可见,齐康公被迁到海上,是无可怀疑的事实。但海上到底指什么地方,我们认为,海上就是指长岛。理由有三:一是当时长岛属齐国领土,人口较多,物产较丰,这样康公才能保证生活来源。文中说的“食一城”即指把长岛封赐给康公,作为他的采邑之地;二是就文物出土情 况而言,山东沿海岛屿上只有长岛出土了大量战国时期的青铜器;三是《登州府志》记载:“长岛古称海上。”这和《史记》上所说的海上恰巧相同,很难说是一种巧合。 以上几点证明,康公失去政权后被迁到长岛居住的说法是能够成立的。
康公被夺了权,不可能再享受国王的待遇,级别也应 有所下降,但随行队伍仍是很庞大的,众多的亲属、卫兵和随从,还有许多干活的奴仆,骑着马,坐着车,车上还装着大批财产,家传的青铜器,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当然也得带着,这最终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陪葬品。《史记》上还说,康公无后。这说明,康公死后,家中器物无人继承, 这些青铜器就只能与他一同陪葬。如果此说能站得住脚的话,那么王沟5号大墓就是康公本人的墓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