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画银钩:捡漏固然快乐。被捡了呢?呵呵。还是喜欢捡漏的感觉~! (2013-11-04 22:28)
有捡漏就有被捡漏。文前本有一段被捡漏的情节,被我删了,既然你提到被捡漏我就将删掉的在此刊发出来供欣赏:
过去的年月里,很多人练就了一双慧眼,目光如炬。
老一代的收藏家多有这样的经历:在那些困苦的年代,在人们刚刚走出了饥饿贫困开始有了精神文化方面追求的年代,不能充饥不能当穿,被人们视为破烂扔在旮旯拐角,被“文革”批为“四旧”,而被当今人视为宝贝的各种物品,比比皆是,只要喜欢,只要你舍得花时间去搜寻,“捡漏”是经常可以遇见的美事。
在我年少时的一次搬家中,母亲从箱底清理出外祖母的几件遗物:一对镶嵌翡翠银簪,一块和田羊脂白玉兔挂件。母亲见物生情地对我说起旧日往事:我的外祖父抗日战争前是山西大学教授,月工资近500大洋,当时一块大洋一袋面,家里生活比较殷实,自打日本鬼子打进山西后,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不少亲戚死战火,我的外祖母及母亲、舅舅先后西渡黄河逃难到西安。母亲说外祖母生前有许多首饰,因喜欢玉器,收藏有许多白玉,大部分都在逃难中遗失、或救急变卖。每每提及日本人,父母都咬牙切齿,母亲说她从小喜欢读书,是日本人的入侵使她早早失学,流离失所。母亲拿着清理出外祖母遗留下的最后这几件饰物,对我说:“你姥姥的宝贝,好的丢的丢了,便卖的便卖了,剩下卖不掉的这几件,看见让人难受。我腿痛走路不便,你将姥姥的这几件玉石拿到东大街文物收购店,问他们收不收,能卖几个算几个。”
上世纪60年代初,西安东大街公安碑林分局隔壁是西安文物收购商店,商店的工作人员接过我递过去的几件玉器,察看问过情况后说:“这几件玉我们12元收下了,回家让你家大人写张同意的纸条,拿上户口簿来拿钱!”那时我父母的工资都在60多元。现在看来,姥姥的首饰都贱卖了。
其实,这还不算贱卖!
上世纪70年代初,刚参加工作不久,我在市上办的学习班里结交了文物商店的一个同学,她得知我喜欢国画,来电话说她们商店(国营商店,当时还没有私营商店)刚以5元钱的价格收购了一张徐悲鸿画的雄鸡图,约我到南大街店里来欣赏。1张大师的画作竟然只卖到5元钱!是商店“捡漏”了,藏家贱卖了,还是艺术品在那个年代贬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