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與 錢有關之計量單位:
卯:清每錢局鑄錢以【卯】為單位。
京局【1卯】= 12480【串】(京局也有記載12490串,不同省局每卯不是相同串數,寶蘇1卯約為4000串,寶武局1卯約為1200串,至於如何給【卯】字下正確定義?文獻所載【每月鼓鑄六卯、、、】或許應該把【卯】解釋為【批次】!仍請有心得之泉友說明解惑!)
【1串】= 1000 【文】
所使用重量單位:
【1斤】= 【16兩】 (呵呵 半斤八兩)
【1兩】=【10錢】
清代 【1斤】= 現在600 克
所以 每文 重 【1錢2分】= 4.5克
我們檢視清史中所記載京局鑄量,『雍正13年8月,高宗純皇帝即位,次年改元乾隆,鑄乾隆通寶錢,寶泉、寶源二局歲需銅四百四十三萬餘斤』,、、、乾隆4年又又加運一百七十萬四千斤連同耗銅、餘銅實應解京六百二十九萬九千七百八十二斤,分交戶部寶泉局正耗銅四百一十萬六千八百斤,分交工部寶源局二百零五萬三千四百斤。
雍正十一年,酌定錢式每文鑄重一錢二分。嗣於乾隆二年工部侍郎鍾保、乾隆三通政使李世倬奏請改鑄一錢,又乾隆五年直隸按察使多倫奏請改鑄七分, 乾隆九年湖北巡撫奏請改鑄一錢,乾隆十一年兩湖總督又請改鑄八分旋因試行無效,且滋流弊,仍遵照定制鑄仍照定制鑄重一錢二分。是十數年間錢法屢更,故所見之錢大小錯出,輕重懸殊,然自此以後永遠遵行,無復有陳請改輕加重之事。
依乾嘉道各局所耗用之銅鉛及鑄造量計算,都符合定制鑄重一錢二分。
道光之資料:又寶泉局共設錢爐五十座,每月鼓鑄六卯,1年七十二卯,共用銅431萬9012斤,用白鉛284萬6016斤,用黑鉛24萬685斤,共鑄錢89萬9856串,凡係鑄供內廷錢文,以紅銅六成白鉛四成搭配,每文重一錢六分。京局鼓鑄每百斤內配用銅54斤,白鉛42.75斤,黑鉛3.25斤,其內廷應用大樣錢文,每年於九月內先行咨明內務府,將本年應鑄若干串預行知照戶部,照數鼓鑄,以備取用。
若依照寶泉用銅鉛計算,平均每文錢是4.95克,比定制鑄重一錢二分超出許多,但是這其中包括重重一錢六分(6克)的內廷應用大樣錢,若是依此比率換算
內廷應用大樣錢% X 6克 + 一般寶泉局% X 4.5克 = 平均 4.95克, 則內廷應用大樣錢 將高達 30% ,而以目前 存世量 推 算 似乎並非如此,但是 我們確發現一有趣現象,就是道光之 內廷錢 重量 差異懸殊,有6~9克,甚至於更重者,這就連想起 假如:
內廷應用大樣錢% X 9克 + 一般寶泉局% X 4.5克 = 平均 4.95克 則內廷錢鑄量則只佔寶泉局10% 了。
也就是說 假如寶泉要遵照 所鼓鑄之 串數,及每年內務府 所需之數,只要把內務府需求量比較少 那一年 鼓鑄的重量加重即可,既可完成相同鼓鑄之 串數,又不會耗用超量之銅鉛,而以現在所存之不同重量之道光內廷錢實物比率,又似乎符合此推論,當然若是能在道光內務府每年所知會戶部之資料中 來推算 驗證 就更能印證此推理,也能解釋道光內廷錢 重量 差異懸殊之原因。
以上只是研究討論!歡迎從不同角度批判,畢竟任何一種觀點都存在討論之空間,清錢研究應該在廣泛泉友對史料不同角度的研究及實物考證下 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