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初,全国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华南的粤赣湘、闽粤赣两个解放区迅速发展和扩大,逐渐连成一片。为适应解放战争发展的需要,中共华南分局决定在华南解放区筹建南方人民银行。1949年7月8日,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在广东省揭西县河婆镇成立。7月20日对外营业,南方人民银行在潮汕、东江、梅州设立分行,分行下设7个支行,12个办事处,连同香港机构宝通行共24个行处。南方人民银行的建立,对支持华南的解放战争,促进华南解放区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南方人民银行统一了华南解放区的银行。
南方券定为华南解放区的本位货币后,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币为本位,不得歧视低折或拒绝使用。凡持有外币、外汇、黄金和白银者,必须向南方银行兑换南方券才能使用,兑换了大量的外币和港币,国民党的钱币瞬间成为历史,并开始驱逐港币的运动。南方券从印制到结束发行,在华南各解放区流通前后不到半年时间,但是它作为华南解放区统一的本位货币,自发行后,币值稳定,流通正常,享有较高信誉,受到各地人民欢迎,进一步稳定了解放区、游击区的经济 。
随着广东各地先后解放,南方人民银行接中共华南分局指示,停止业务,派人参加广州的财经接管工作。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相继建立起来,南方人民银行三个分行于1950年1月1日和4月1日相继宣告结束,至此,南方银行完成其历史使命。1950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根据总行的指示,收兑南方券并就地销毁。由于回收非常彻底,至今存世极少,故有收藏爱好者认为南方券不但包含历史信息丰富,且其珍罕程度远远高于第二套人民币,甚至不逊于第一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