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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园地交流规章修订的咨询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博爱*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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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楼 发表于2013-06-30 16:22:18

    回 春夏秋冬 的帖子

    春夏秋冬:楼主留言:
    有人建议,无理由退的,扣10%手续费,不只是否妥当。

    感谢园地的快速留言,我个人意见:无理由退扣减的手续费应该在成交价的30%以上,从严格意义来讲,达成交易等于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同,清楚合同的内容,在这里无理由退款等同于单方面撕毁合同,而且不用付赔偿 .. (2013-06-28 12:08) 

    我比较赞同春夏秋冬兄的说法,因为收藏品不同于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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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楼 发表于2013-06-30 21:31:54

    实话实说吧我2012年10月14在朋友的介绍下进入园地,在进入园地之前我确实不懂得古玩也不认识古钱币的新老真假,我进入园地在网上买的东西我从没有卖过其目的是想买些自己喜欢的老东西(古玩)放在家里一来是欣赏二来是作个小的投资。


    为什么我要求从正式签收为准七日内确认:目的一是我经常连续三四天在外一般都是先让家人代签收我回家后再请朋友帮我验货看真假;目的二是我确实认不出古玩和古钱币的真假留个充足的时间是在我和我的朋友(我们陕西当地的玩钱高手)的空闲时间让我的朋友帮我掌眼以确定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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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楼 发表于2013-06-30 22:03:53

    以下是“银币和金银锭(正式会员)”交易区“论坛版主”西安胖子的自我介绍:
    ~~~~ 诚 信 为 本,以 泉 会 友~~~~ 我的网络交流原则;诚信为本,以泉会友。我承诺;决不出售赝品!!!网络交易有别于现实交易,网络上由于制作图片的工具和水平不同,实物和图片肯定有差异,为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所售泉品 10 日内无条件退换.标示的价格和报价均含国内邮资.您若需特别的银锭和银币,请预先短短信告知我,以便预留. * 地址;[710043]西安市公园北路西光厂家属区35街坊27楼 -1- 4 ** 联系方式;电话 029 8252 9270.;手机 139 0924 8353.;e-mail; wangchaoan2003@hotmail.com ***汇款卡号; 农行卡号[王朝安] 95599 8021 00896 29617; 建行卡号[王朝安] 4367 4242 2809 0212 071; 交行卡号[王朝安] 405512 6081 8240905; 招商银行 卡号[王朝安] 6225 8802 9462 0290;邮政主帐号[王朝安] 60 7910300 205786447; 工行(牡丹灵通卡)[王朝安] 9558 8237 0000 0775773. 汇款时,请您一定要核对姓名和帐号,以免差错. 汇款后请您短信告知我,您的详细~详细地址,正确~正确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话。以便尽快发货,快捷送达.泉品发出后,我会短信告知您,请您在妥收后短信告知我.特快专递第 7 日,包裹和挂号第 14 日,无音信者,则视为送达. 未尽事宜,真诚商榷.从2006年4月21日零时起生效!
    胖哥不亏是版主,买胖哥的东西放心啊!胖哥给了10天的无条件退换期限,在这10天内有充足的时间让我的朋友(我们安康当地的玩钱高手)帮我掌眼以确定真假,在这10天内有充足的时间在园地做绿色鉴定啊,这就是信誉!!!!!!!!!!!!!!!!!!!!

    离线 黎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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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楼 发表于2013-06-30 22:11:10

    回 黎明1 的帖子

    黎明1:以下是“银币和金银锭(正式会员)”交易区“论坛版主”西安胖子的自我介绍:
    ~~~~ 诚 信 为 本,以 泉 会 友~~~~ 我的网络交流原则;诚信为本,以泉会友。我承诺;决不出售赝品!!!网络交易有别于现实交易,网络上由于制作图片的工具和水平不同,实物和图片肯定有差异,为保证买卖双 .. (2013-06-30 22:03) 

    三天时间太短了,因为还看不到绿色的在线鉴定结果!太没保障了!!!!!

    离线 黎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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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楼 发表于2013-06-30 22:17:31

    回 黎明1 的帖子

    黎明1:以下是“银币和金银锭(正式会员)”交易区“论坛版主”西安胖子的自我介绍:
    ~~~~ 诚 信 为 本,以 泉 会 友~~~~ 我的网络交流原则;诚信为本,以泉会友。我承诺;决不出售赝品!!!网络交易有别于现实交易,网络上由于制作图片的工具和水平不同,实物和图片肯定有差异,为保证买卖双 .. (2013-06-30 22:03)

    真金不怕火炼,我认为西安胖子做的大家都应当学习(售假的请不要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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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楼 发表于2013-06-30 22:37:35

    首先我坚决相信古泉园地的泉友一定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应当对自己所答应的话和所作的事负责!

    有约定的必须首先依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因为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支持与保护。法律大于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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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楼 发表于2013-06-30 22:41:24

    买卖双方都会向着自己有利的地方说话,这也是人之常情。争论怕难有头绪。谁的势力强声音大就向着谁,不可取。

    在实习会员区,见到的纠纷,卖家是主因的多一些。觉得网购,买家处于被动,园地规则应该延续以往偏向买家的习惯。

    园地的规章已经沿用了很久,也形成了一些交易惯例,和纠纷处理惯例。我觉得非明显跟不上形势的规定,不用轻易变更。

    经常可以看到卖家有意售假或隐瞒重大缺陷,觉得园地可以对此加大处罚力度。

    买空卖空的,我见得不多。

    最难处理的纠纷就是包裹内容被李代桃僵了,建议好好研究下有没有好的措施可以预防下吧。

    2015、2021年度优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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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楼 发表于2013-06-30 22:51:45

    首先我坚决相信古泉园地的泉友一定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应当对自己所答应的话和所作的事负责!

    有约定的必须首先依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因为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支持与保护。法律大于规章!)

    建议园地规章增加一条如下:买卖双方可以跟帖事先约定,约定与规章相抵触的以约定为准!要不然园地安支的这一块还会遇到官司,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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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楼 发表于2013-06-30 23:01:53

    首先我坚决相信古泉园地的泉友一定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应当对自己所答应的话和所作的事负责!

    有约定的必须首先依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因为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支持与保护。法律大于规章!)

    建议园地规章增加一条如下:买卖双方可以跟帖事先约定,约定与规章相抵触的以约定为准!要不然园地安支的这一块还会遇到官司,只是时间的问题。
    法院接到民事诉讼时首先是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调解,最后是最下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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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楼 发表于2013-06-30 23:15:03

    回 圣泉 的帖子

    圣泉:买卖双方都会向着自己有利的地方说话,这也是人之常情。争论怕难有头绪。谁的势力强声音大就向着谁,不可取。

    在实习会员区,见到的纠纷,卖家是主因的多一些。觉得网购,买家处于被动,园地规则应该延续以往偏向买家的习惯。

    园地的规章已经沿用了很久,也形成了一些交易惯例, .. (2013-06-30 22:41) 

    支持版主!
    建议园地规章增加一条如下:
    买卖双方可以跟帖事先约定,约定与规章相抵触的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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