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好 近一年来自己亲身经历、看到不少纠纷,感觉都是由于园地规定“无条件退货”所引发的,感觉我们的规定不太严谨,被一些非善良者经常地偷换概念,引起纠纷,例如:要卖家三包,卖家本意是“包老、包和田、包快递”,买家退货时说,你都承诺三包了,为什么还要我出快递费?你应当包退呀。卖家说老的,买家上手后由于自己不喜欢了,就说是新的,退不退货?不退就告你。退吧,你等于承认了是假货,当然要全额退款,不吵到版主哪里几乎难以解决,且有时略显不公。因此,处于构建和谐园地的、减少园地资源浪费的目的,尝试着想对第七条做一些调整(班门弄斧了),不知是否可行? 7 买方在收到物品3日内(以正式签收为准)可以无条件退换。买方承担快递费、银行汇款费等费用。(既然是无条件退货,从公平的角度,当然应该由买家承担费用。买家只要“不喜欢”就可退货,对吧?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上手不满意、感觉不好”、只想“上手一看”等原因的非善意买家的“多次退货”。同时,这样标明非常有利于版主裁断。安支里有不少这样的人,走安支货到手后,留下一句:不满意,退货,完了!卖家的快递费白搭了,给卖家造成了不少“赔本赚吆喝”的损失。同时也更易于各个版主操作。因为只要是退货的跟着买家就会要求就是“全额退款”,卖家不退吧,违规;退吧,自己损失因为买卖双方都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极易造成纠纷,版主也不好处理,有时不得不声明“我与双方都不认识”,很尴尬。(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取消“真伪争议”四个字(单列一条),凡是认为不满意、感觉不好等原因的均会说:你的东西是新的等)等叙述不清或故意隐瞒造成争议等原因退货的,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以此要求卖家为方便买家更好的了解物品必须尽可能的详细真实的描述,同时在纠纷产生时也更易于操作)但买方多次或有意无故退换,(这句话可以取消,因为没有一个买家退货后会与同一个卖家进行第二次交易的,根本无法操作)卖方多次(取消“或”)有意出现这些问题而(被买家)退换的将会被警告(或)停止交流权限。(这一点更利于斑竹们的实际操作)(2)由于真伪、新老的原因要求退货时,买家须详细说明原因,如能提供第三方公正的证明为伪品或是新品时,卖家承担由此产生退款、快递费、银行费用等全部费用。(这样可以让卖家明白,卖假货是要承担经济损失的)(3)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依然要求退时,(必须)讲明原因,卖方(取消“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必须)讲明原因,卖方(取消“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超过30日以上的,原则上不退货,卖方(取消“可”)以收取成交价30%以上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其实这一条是“无条件退货”的延伸,同时产生歧义,因为可至少可以解释为:可多可少,不利版主解决纠纷) (4)如物品一个月内通过第三方公正鉴定为伪品时(取消: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更显示园地的公正性)园地将要求卖方退换,(取消: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拒退者将会在签名栏标注,态度不好的将取消交流权限。(以显示园地的权威性); (5)如果买方将物品擅自处理,并造成物品严重损伤者,卖方(原则上)可以拒退,或要求买方支付交易标的50%以上(删掉:或者更多)的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