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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集古玩,也不买这类工具书,原因很多。一是我家里祖宗留下好多古董,如字画,瓷器,香炉,剌绣等,在50年代父亲死后经济拮据妈妈全给卖了,像字画和剌绣全烧了或扔了。从来对它不感兴趣。把祖宗留下的毁了我再买,逻辑上不通。二是没钱没存放处。这些玩艺又容易碎。LRH曾买了一个铁佛爷,将近1米高,据说铜佛的价格是一寸1000元,铁佛像少说也卖一寸100吧,那就是3000元。可惜他独生女儿淘气,上桌子玩,把佛爷碰掉地下摔坏,佛头掉了,佛身破成两瓣还裂开几道缝,虽然后来花钱焊好,但裂缝无法修理,没人买了。还有一个姓吴的乡书记,有天拿来一面古铜镜让我看,我不敢断定是哪朝的,但那水银古的包浆却是第一次见到,黑青发光,虽照不见人,镜面之光滑平匀令人惊叹,背面有一百个篆字,没一个认识的,分析可能是二十句五言诗。吴很喜欢爱不释手,常在大衣里装着,一次打麻将,生气把铜镜摔成好几瓣,气得扔了。所以我从老家拿来古器,马上出手,就怕打碎。钱币就没这个缺点。
三是太麻烦。我家有个原始人用的石斧,收古董的人不收。我的一位姨妹在天津市博物馆工作,拿到天津后没几天就退回来了。说是史前文物,要何时何地出土的详细资料,还要有出土时现场的证明人,要村乡县三级政府盖章书面证明,县文化局的证明。然后还要派人来调查。我说快扔了算了,第二年我回家果然不见了,估计是我妈妈给扔了。我县还有一位商人,用一双胶鞋换下个青铜三足鼎,约四寸高,可能在古代也不是做饭用,是一种摆设的艺术品。文化馆鉴定为二级文物,不许卖到外县的,但本县文化局连人员发工资都困难,根本无款收购。隔几个月文化局就去他家看一回,麻烦死了。
四是搞古玩有犯法的嫌疑。其实收集钱币也不一定合法。比如人民币管理条例是不准倒卖人民币的,尤其是现在流通的币,公安局要没收你,处罚你,完全有法可依。你要做合法的辩解,就困难了。据说上面有通知,哪些可以买卖,但这是内部掌握,集币者众说纷纭。买卖古玩犯法的风险更大,倒卖金银是违法的,文物是分级的,哪种能在市场交易,收藏者并不清楚。还有,在市场上买古玩,你不知道卖家货源是哪里来的,他如果是偷来的抢来的,或贪污受贿来的,你买的就是赃物。我的一个朋友,有名的藏家,因买了违禁文物,住了三个月班房。就是农民锄地拣到的古玩,卖给你也是犯法的,因为地下的东西全属国家所有。
我有一次向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买了一枚香港回归纪念银币,花二百元。第二天警察到家来了,很不客气地说“你买下贼赃了!”把我训了一顿,就像我是窝赃犯一样,拿了币走了,白白损失二百元。事后我想那个警察我不认识,要是假警察我又上当了。
——我见过在某市车站赌下棋,本来黑棋绝对无救,摊主赌黑胜,一位旅客放下赌注50元,刚走几步棋,来了一个便衣警察,把摊子踢了赌注没收,后来人们都说那警察是摊主同伙假扮的。听说有一位出差的更惨,他傍晚跟一个小个子女人在僻静处胡搞,被“警察”撞见,那女的说自己只有十四岁,“警察”说强奸幼女要判二十年徒刑,吓得此人把身上装的900元钱全交了罚款,事后才知那幼女和警察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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