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朋友:
我家的房子是93年自己盖的两间二层楼房,我们住的那个居民区都是这样的房子,因我东边邻居的房子早盖,后来,我家盖好房子后,东边就没有
建院墙,用的是东边邻居家的院墙,我们一直在这儿居住着,到2011年有开发商来开发这片,说是政府规划----旧城改造,一家家谈赔偿比例,有些有势力、
有影响的都谈好了,开发商和我家也谈了,但是补偿比例低,合同有很多漏洞,一直没有谈成,我们一直很配合,态度也很好。后来我东边邻居谈好了,
现在开发商要拆东边邻居的房子,连那个院墙也要拆掉,我们找到开发商,他表面承诺先不拆两家共用的院墙,但第二天就派人来继续拆。
我们找到当地政府的领导,他给开发商打个电话,说在跟我家合同谈好之前,先不拆这个院墙,刚过了三天,现在,又要来拆这个院墙,大家帮帮我,
看能怎么应对,怎么样处理,比较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