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记住登录
登录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 转到
    查看 4499 | 回复 37

    小宣统135个特价650包邮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玉泉慈友
    实名认证
    好评
    32
    差评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9-12-17
    最后登录
    2025-12-06
    10楼 发表于2012-11-02 14:13:09

    这~~这~~这~~怎么回事啊?
    假的?
    能退就退了吧。
    不退也是有理啊!
    哈哈哈,有意思。

    2016-1-4  转正

    离线 集贵有恒
    实名认证
    好评
    7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4-12-27
    最后登录
    2026-03-08
    11楼 发表于2012-11-02 14:25:00

    既是说明了,新老自辨,说明买家当时还真是得斟酌一下那话语的意思

    2023-10-26 转正
    离线 通古博今
    荣誉会员
    好评
    73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5
    注册时间
    2007-04-02
    最后登录
    2026-03-08
    12楼 发表于2012-11-02 15:54:36

    无论真假按园地交易规则都可以退。
    园地交易规则第七条:7 买方在收到物品3日内(以正式签收为准)可以无条件退换:
    (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真伪争议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但买方多次或有意无故退换,卖方多次或有意出现这些问题而退换的将会被警告和停止交流权限。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3--15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10%的补偿费,超过15--30日,要求退时,需讲明原因,卖方可收取成交价20%的补偿费,超过30日以上的,卖方可以收取成交价30%的补偿费,也可以拒退。
    (3)如物品三个月内通过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园地将建议卖方退换,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拒退者将会在签名栏标注,态度不好的将取消交流权限。;
    (4)如果买方将物品擅自处理,并造成物品严重损伤者,卖方可以拒退,或要求付50%或者更多的损失费

    离线 仙客来
    禁止发言
    好评
    3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11-17
    最后登录
    2021-04-11
    13楼 发表于2012-11-02 16:34:59
    该用户已被禁言
    离线 湘胖
    实名认证
    好评
    5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10-30
    最后登录
    2026-01-28
    14楼 发表于2012-11-02 16:52:48

    支付往返邮资退了吧,诚信大于天

    离线 ani
    实名认证
    好评
    1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9-05-05
    最后登录
    2026-03-07
    15楼 发表于2012-11-02 18:04:39

    我们都应该遵循园地的交易规则,以诚为本

    离线 东泉雅集
    禁止发言
    好评
    6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01-28
    最后登录
    2021-04-11
    16楼 发表于2012-11-02 18:21:48
    该用户已被禁言
    离线 zzyxb0304
    实名认证
    好评
    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2-05-17
    最后登录
    2023-01-06
    17楼 发表于2012-11-02 21:10:17

    回 12楼(通古博今) 的帖子

    我想工作人员说得很清楚了,退!

    离线 东泉雅集
    禁止发言
    好评
    6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01-28
    最后登录
    2021-04-11
    18楼 发表于2012-11-03 16:22:20
    该用户已被禁言
    离线 湘胖
    实名认证
    好评
    5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10-30
    最后登录
    2026-01-28
    19楼 发表于2012-11-03 19:35:57

    回 18楼(东泉雅集) 的帖子

    本来不关我的事,兄弟的话说的有点让人不太舒服。讲句良心话:从你发帖的描述来看,本帖退也可,不退也在情理之中。但我认为,作为诚信网上交易,哪有新老自辩的描述之理?作为卖家,代理买卖应视同自己买卖一样的,分明自己知道是新的,还叫人家新老自辩,这有点不太好吧?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 转到
    回到顶部

    咨询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微信电脑端咨询

    站务管理

    发帖留下您的问题,客服会跟踪受理

    去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