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送拍的钱币必须是真品,机制币要有边道图,要求描述详实,图片清晰,数据准确,有瑕疵需注明,不得刻意隐瞒缺陷。
二, 竞买人在出价前必须仔细审视泉品,有疑问及时向卖家提问,一旦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品之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卖家故意隐瞒缺陷者除外),中标后不得找借口拒绝交割,违者给与红字警告或禁言。
三, 送拍人必须按设定的小时制完成拍卖,可设定12小时制,24小时制,48小时制和“自定义时间”,最多不超过72小时。中途不许以各种理由宣布结束,时间一到不得以不熟悉新系统嫌成交价低为由而拒绝交割。
四, 未经园地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真品的铁母和母钱禁止拍卖。
五, 疑问品,伪品,仿品,工艺品,尚在流通的人民币,图片模糊的钱币及与园地交流规章相抵触,标注“售出不退”字样的钱币禁止拍卖,不管是否有人出价即被删除,删除3次者将在其签名栏加红字警告。
六, 拍品结标应在3日之内办理交割,逾期要提前和对方联系,一律使用安全支付,否则产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园地不予调解。
卖方不得找借口拒绝安支,违者取消拍卖权限。
七.成交后邮费一般由卖方承担,并标明邮寄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买家支付邮费的须事先注明。
八.设置保留价须充值50园地币,没到价位的50园地币归买家。请按要求在指定的栏目仔细输入,结标时会自动显示,如果显示的结果为
“无”,则之前用文字注明的保留价无效,必须交割。
本注意事项2012年8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