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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家,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犯错了,对不起了,伤害了你们卖家了,对不起啊!
身份证已确认:孙幼群 江苏省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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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dingwang于2012-06-06 17:51发表的 : 你怎么说我,都没有关系,公道在人心,我让让你,不和你计较了,说我一上来就凶你,天有眼睛,此事我不再做任何评论!不要口口300多元钱,我一年收入不多,但是自认为还算可以,不要把钱看的太轻也不要看的太重,就这样吧,祝你开心,生意兴隆!此事我最后再说一句,不再发言!
你还在啊?有意思。
我是向你道歉。你看到了就可以,我以为你不在了!
不用道歉,我只是没见过你那么较真的人而已,既然收到了,我也就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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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
兄弟,卖家比买家更不容易的。 买家出钱就能拿到东西,卖家要拍图作图发帖发货,丢了出了意外全要卖家承担。。。。 相互理解下,都不容易的
信誉较好(2013-9-3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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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
既然物品已经安全收到,也请双方消气,不要再过多争执了。 根据此情况说明一点,依照园地交流规章第六条:寄件时,邮出途中(既在正式签收前)丢失和损坏等问题,由邮出方承担。买家签收时应对包装和物品是否完好进行检查,正式签收后(含非本人签收)由收到方承担。当然,前体条件是卖家未写错地址。如果是由于快递方的个人行为进行代签,一旦出现问题应是与快递公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