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国故城
【字号:大 中 小】 2007-12-14 21:02:08 阅读次数:311
位于今县城北部。北临官路口村,西偏北500米处是北马庄村,冬北300米处是杨家楼村,205国道穿越北墙和东墙。故城内现有6个行政村(即北关一、二、三、四、五、七村)、1处中学(郯城县第一中学)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郯国故城于1977年12月23日被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郯国故城城墙系用黄粘土夯筑而成,夯层厚约10厘米。夯层间杂以草秸,防粘并能固墙,每隔0.6-1米铺上一层木棍,如同现代的钢筋一样,起到加固墙体的作用。城墙墙基宽40米,顶宽15米,残高4米,周长4670米,其中西墙与北墙均长1260米,东墙长1370米,南墙长780米。
九十年代以来,省、市、县文物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分别于90、92、94和96年四次对郯国故城进行了发掘解剖。通过考古调查和科学发掘,基本了解了城墙的建筑结构、建筑方法和建筑时代。故城内文化堆积深厚、内涵丰富,除出土铜盘、铜匚也(yí)等较高档次的文物外,还有大量的陶器、钱币等文物出土,如鬲、豆、盂、盆、罐、砖、瓦当和蚁鼻钱、半两钱、五铢钱等。其中,在TG6中出土一件风鸟纹半瓦当,应为春秋遗物,具有较强的地方特点,它的出现,当与郯人崇鸟习俗有一定的关系。
郯国故城的保护范围为郯国故城城内、城墙及城墙外缘向外120米;再向外延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春秋》载:“宣公四年(公元前605年)春,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左传》载:“襄公七年(公元前566年)春,郯子来朝,始朝鲁也”。“鲁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秋, 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昊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我高祖少昊鸷之立也,风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郯国的灭亡时间当在公元前418年:“周威烈王八年,越灭郯。少昊之祀,莒及郯司之(莒、郯皆少昊之后),楚先灭莒,越复灭郯,少昊遂不祀”(御批历代通鉴辑览)。
1977年由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12月30日被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