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说错勿怪!
1. 东西应归“一两斋”兄(确认在先)
2. 但“一两斋”兄的做法兄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说错勿怪。
兄是2012-01-29 09:03 确认的,我是9:04看到这个帖子,当时我就后悔怎么没早一点看到,让别人捷足先登了。知道此贴东西卖过了,我当然就不再看这个帖子了,别人想要确定的当然也没办法了,也不会再关注这个帖子了。兄说第一次确认后觉得品相问题又在9:17重新编辑“继续”后,再谈的价钱。这点兄弟也不认同:既然确定了最好就不要反悔了,如果卖家东西标价2600被确认后又觉得卖便宜了,重新编辑2800,然后打电话告诉买家东西品好,卖便宜了,这样能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