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中外合资银行之一,创立于1910年。原为清理津商积欠洋商款项,维持天津华洋商务而设,故名“保商”。额定银行资本400万两,由华洋商人各筹资50%。华股由直隶财政厅、直隶银行等机关出资,洋股由德商礼和、瑞记等洋行认缴。有发行纸币权。设总行于天津,由叶登榜及德国人巴奇分任华经理和洋经理。1920年7月根据公司条例改组为商业银行,由周自齐任董事长设总办事处于天津,并设天津、北京两分行。1921年7月又将总办事处移至北京。1932年向国民政府补行注册,实收资本112.95万元,由顾维钧任董事长、王克敏为总经理。主要经营存款、国内外汇兑、商业票据贴现、发行兑换券、有价证券及生金银行买卖等业务。1936年底各项存款余额501万元,各项放款余额382万元,发行兑换券658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该行1939年1月宣告停业。
原票,400元